戒和尚

戒和尚

中文名 戒和尚
相关文献 《四分律行事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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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如《四分律行事钞》卷上之三所载,初请和尚,以其为得戒的根本,若无此人,承习无由,则阙示导而不相生长,故必请之。  

       《四分律》等认为作为戒和尚者,必须是戒腊满十年以上的明师。在大乘戒之中,认为可以真佛、像佛、真圣(十地等的菩萨)、像圣,以及凡师为戒和尚,不过凡师必须是出家的菩萨,并且具有五德。五德是指持戒、年满十腊、解律藏、通禅思、穷慧藏玄。  

       湛然《授菩萨戒仪》载(卍续105·10下)︰‘次请众圣为授[ur/u和上,词云︰弟子某甲等,奉请释迦如来应正等觉为我和上,我依和上故,得受菩萨戒,慈愍故。’此即依大乘之意,而以释尊为戒和尚。又,《四分律》等虽说后世有自誓受戒之法,但是应以就现前之师而得戒为其本则。

四分律

       ,凡六十卷。 。姚秦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于长安(410~412)。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之戒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又称昙无德律、四分律藏。全书之内容分为四部分:(一)初分,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条戒律条目,共二十卷。(二)二分,包括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律条目及受戒、说戒、安居、自恣(上)等四犍度,共十五卷。(三)三分,包括自恣(下)、皮革、衣、药、迦絺那衣、拘睒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破僧、灭诤、比丘尼、法等十五犍度,共十四卷。(四)四分,包括房舍犍度、杂犍度及五百集法、七百集法、调部毗尼、毗尼增一,共十一卷。以上之分类系根据高丽藏而来,若据宋、元、明三本,则略有出入。又上述四分之别,并非依义而判立段章之名,而系佛陀入灭后百年顷,法正尊者采用上座部律藏中之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四度结集,分之为四夹,故称四分律。法正尊者又称法护,梵名 Dharmagupta,音译昙无德,为法藏部之祖。

  现存重要注疏有唐法砺《四分律疏》10卷(一作20卷),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12卷(或3卷、6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4卷,怀素《四分律开宗记》10卷(一作20卷),定宾《四分律戒本疏》2卷、《四分律疏饰宗义记》10卷(一作20卷)等。宋明时亦有诸家注疏多种。另有敦煌本《四分戒本疏》(卷一至卷三)和《律戒本疏》(一卷、又一卷)等。(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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