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类

黑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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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词汇

文革初期,在血统论观念的影响下,黑五类或黑七类子女在入团入党、毕业分配、招工、参军、提干恋爱和婚姻等方面都受到歧视。到了文革中后期,“黑五类子女”被改称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他们在各方面的待遇有所改善,但在社会上所受的歧视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1979年1月11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家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1]

法律词汇

在法律上,黑五类指:从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类、恐怖组织类、毒品犯罪类、走私类和贪污贿赂类等五种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

食物词汇

黑木耳、黑芝麻,黑豆,黑米,黑枣。

广告词汇

在广告用语上,黑五类指: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五类电视购物。

化学词汇

在初中化学课标中中学生应掌握的化学黑五类为,氧化铜(CuO),木炭(C),铁粉(Fe),二氧化锰(MnO2),四氧化三铁(Fe3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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