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燊

陈与燊

中文名 陈与淼
职业 革命家
信仰 民主共和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8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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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陈与燊(1888-1911)
  福建闽县(今闽侯)人。字愈心。是“十汉团”成员之一,别名汉新。与 林觉民等创设“ 爱国社”,宣传革命宗旨。入报界,著论立说,抨击时政,被清廷勒令停刊。乃加入“闽南救火会”,主编《 调查录》。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由舅父 萨镇冰资助东渡日本,入 早稻田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十四支部,草拟组织章程制度。 立宪派在东京锦辉馆集会,鼓吹君主立宪时,他登台驳斥 梁启超。宣统三年(1911年)初,孙中山决定在广州起义,与焱木返闽参加准备工作。农历二月上旬,先往台湾募款三千元以充军饷。农历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时三十分,随 黄兴攻入督署,转攻督练公所时,与清军水师提督 李准部相遇,不幸左目中弹,力尽被擒。农历四月初三日,就义于广州大码头。为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恨清廷柔暗误国,投入报界,掌笔政,因持论不利于清廷被禁。
  1908年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法律,并加入同盟会。
  1911年(宣统三年)春闻广州将有大举,遂驰抵香港,曾被派赴台湾筹款。
  1911年4月27日广州起义( 黄花岗之役)发动,他参加攻打两广督署,力竭被捕,从容就义。葬于广州 黄花岗,为七十二烈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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