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驻太原、南京、武汉办事处副官、科员、科长等职。
1938年11月至1940年,任八路军桂林办事处交通运输科科长。后任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科长。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
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共重庆谈判代表团总务处主任,行政处处长,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处行政秘书。
1946年5月,任中共中央南京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南京办事处)行政处处长。
1947年3月,任中央纵队(直属队司令部)第一大队大队长。后任华东野战军第十纵队第二十八师第八十二团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
1949年6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八军第八十二师副政治委员,参加莱芜、孟良崮、淮海、渡江、上海、漳厦等战役。
1950年1月,任华北军区第十兵团第二十八军第八十四师代政治委员,5月任政治委员。
1953年1月至1954年10月,任军副政治委员。
1956年8月至1970年12月,任福建军区后勤部部长、党委副书记。
1968年11月至1982年10月,任福建军区党委常务委员。
1969年11月至1980年12月,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
1970年7月至1973年12月,兼任福州军区二一四工程指挥部指挥(政治委员)。
1980年12月至1982年10月,任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后任福州军区顾问。
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
1999年7月1日,因病逝世。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龙飞虎将军奉命调任周恩来随从副官,先后跟随周恩来赴太原、武汉、西安、桂林、重庆、南京等国统区。国民党特务无论如何伪装,将军均能一眼看穿,故有“神目”之誉。
1938年10月,日军将侵武汉。23日,龙飞虎将军随长江局、八路军办事处数十名工作人员,同乘“新升隆号”江轮向重庆撤退。行至湖北省嘉鱼县燕子窝,突遇日寇飞机空袭,“新升隆号”中弹起火。龙飞虎将军遇险不惊,果断组织部分会水人员冒着弹雨跳水求生。将军跳水后于江中漂游数小时,方被当地群众救起。1941年1月初,龙飞虎将军率三辆大卡车、一辆小轿车护送40余名干部由延安赴重庆,途经陕西省宝鸡市,被国民党宝鸡运输检查站扣压。龙飞虎将军临危不乱,针锋相对,经过七天交涉,迫使对方放行车辆和人员。此即为“宝鸡事件”。周恩来曾表扬将军“对敌斗争有理有节,有胆有识”
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赴重庆谈判,周恩来指定陈龙、龙飞虎负责毛泽东的安全警卫工作。毛泽东于重庆谈判期间,陈龙、龙飞虎寸步不离,步步紧跟,时人称“龙虎卫”。毛泽东至重庆谈判当日居张治中之林园。其时蒋介石、宋美龄、蒋经国均居此处。为保证主席安全,龙飞虎将军与陈龙连续两日晚守卫于毛卧室外间。将军坐居中沙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双手交叉插两腋,微眯双眼装打鼾,而两支手枪则暗握掌中,机头打开,以拇指轻压作保险,有一触即发之势。次日清晨,毛泽东起,见之,曰:“老虎是有那么一股虎劲!”周恩来拍其肩曰:“真像一只摧不垮的老虎。”
1946年9月,龙飞虎将军回延安。次年3月任毛泽东行政秘书兼中央纵队一大队大队长,负责党中央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防止敌人下毒,凡中央领导就餐前,由龙飞虎和叶子龙先吃。半小时后中央领导再吃。故两个人享受中央领导之小灶待遇。[1]
龙飞虎将军有回忆录《跟随周副主席十一年》(1959年出版)、《西北高原帅旗飘》(1978年出版)传世。[1]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2]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