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5年——1959年在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
1959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1988年——1994年任法学研究所所长。
曾任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第四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首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3]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第四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首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原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著名法学家王家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7月13日17点15分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89岁。
王家福先生是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终身研究员。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
长期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高等教育工作,积极参与立法与法律实践活动。主要成果有:《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民法债权》、《经济法》、《中国专利法》、《中国土地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著述。[4]
2015年王家福成为2015年度CCTV法治人物候选人。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5]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王家福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2]
主要著述
1.《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
2.《专利法基础》(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3.《中国专利法》(合著),群众出版社,1987年
4.《合同法》(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5.《现代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合著),日本法律文化社,1990年
6.《现代中国民法 论》(主编),日本法律文化社,1991年
7.《民法学债权》(主编),法律出版社,1991年
8.《中国土地法理论与实践》(合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91年
9.《经济法诸论》(合著),法律出版社,1987年
10.《经济法要义》(主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年
11.《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
12.《物权法中海域物权的立法安排》,法律出版社,1995年[6]
学术论文
1.《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独著),《中国法学》,2000年
2.《二十一世纪与中国民法的发展》(独著),《法学家》,2003年
3.《中国公司法现代化》(独著),《工商行政管理》,2005年
4.《关于起草民法典的报告》(内部报告,合著),1979年
5.《论专利法的制定问题》(独著),《法学研究》,1981年
6.《论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设》(合著),《法学研究》,1983年
7.《经济法学浅论》(独著),《中国法学》,1984年
8.《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著),《法学研究》,1986年
9.《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法学工作者的战斗任务》(合著),《法学研究》,1988年
10.《论法制改革》(合著),《法学研究》,1988年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独著),《中共中央法制讲座汇编》,1995年
1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独著),《中共中央法制讲座汇编》,1996年
王家福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较早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人民日报评)
为表彰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法学家,营造法学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理论队伍,经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省级法学会、全国重点法学院校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推荐,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讨论研究,中国法学会决定授予25位同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2012年9月26日,中国法学会公布了"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名单,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王家福等荣获该称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