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中文名 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别称 邵阳行政督察区
所属 湖南省
设立时间 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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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背景

1937年,湖南省划分为:直辖的长沙市和第一到第九行政督察区(加粗为督察区驻地。)

政区范围

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邵阳县、新化县、武冈县、新宁县、城步县、湘乡县、安化县。

民国29年(1940),湖南省府以原9个行政督察区辖境过广和督察不便,将之调整为10个。同年4月,划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汉寿、沅江等6县,组成第五行政督察区[1]

由于用序数冠名带来弊端,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全部改以治所所在地冠名,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改名“邵阳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设置湖南省邵阳区督察专员公署;同时建立邵阳市,隶邵阳县。11月,邵阳区督察专员公署更名为行政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益阳专区建置撤销,湘乡、双峰、涟源3县划归邵阳专区(1951年8月,按湖南省政府通知,划出湘乡县的三、六、七区正式建立双峰县,县城设永丰镇五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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