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09-1993.07 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生
1993.07-1994.01 常宁县第二中学教师
1994.01-1994.11 常宁县计生委办公室干事
1994.11-1996.11 中共常宁县委办公室秘书组副组长
1996.11-1997.05 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秘书组副组长
1997.05-1998.02 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秘书组组长
1998.02-2003.01 共青团常宁市委书记
2003.01-2006.07 常宁市弥泉乡党委书记
(2003.08-200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员)
(2005.09-2008.07 湖南省委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员)
2006.07-2007.02 中共常宁市委常委、弥泉乡党委书记
2007.02-2007.11 中共常宁市委常委
(2007.04-2008.01 在湖南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挂职任副处长)
2007.11-2011.06 中共常宁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2011.06-2013.07 中共常宁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3.07-2014.03 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调研员
2014.03-2015.04 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兼)
2015.04-2015.05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衡州监狱第一政委
2015.05-2020.07 衡阳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衡州监狱第一政委
2020.07-2020.09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副书记
2020.09- 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副书记、区长[2]
2021.07- 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1]
2015年5月12日,衡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魏中发为衡阳市司法局局长。[3]
2017年4月20日,衡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魏中发为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4]
2020年9月9日,衡阳市珠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魏中发当选为区人民政府区长。[5]
2020年10月29日,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魏中发的衡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6]
2021年7月11日,珠晖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湖南省委、衡阳市委的决定:魏中发任中共珠晖区委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