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

李勤

中文名 李勤
性别
出生日期 1963年3月
职务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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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3.10--1989.12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五处办公室、秘书科干部(期间:1987.08--1989.12在河北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9.12--1993.05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五处秘书科副科长

1993.05--1993.07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五处秘书科科长

1993.07--1996.04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正科级秘书

1996.04--1999.05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级秘书(期间:1997.09--2000.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5--1999.08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正处级秘书

1999.08--2002.02河北省青县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2.02--2003.03河北省青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2002.06--2004.06在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法律教育专业学习)

2003.03--2008.02河北省吴桥县委书记

2008.02--2008.03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吴桥县委书记

2008.03--2008.05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桥县委书记

2008.05--2012.06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2.06--2013.01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3.01--2013.11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3.11--2016.05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党组成员

2016.05--2016.1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党组成员

2016.11--2017.05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党组成员

2017.05--2018.02河北省纪委副书记

2018.02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22.01免去)

2022.01--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1]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免去李勤的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3]

2018年2月1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李勤为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

2022年1月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勤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李勤的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

2022年1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李勤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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