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09—2002.08,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习
2002.08—2004.09,北京师范大学教师
2004.09—2008.07,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03.09—2005.07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8.07—2009.08,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干部
2009.08—2011.08,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主任科员(2009.02—2010.10北京市委机要秘书;其间:2010.07—2011.04北京电视台挂职锻炼)
2011.08—2011.09,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副处长(2011.04—2011.09借调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工作)
2011.09—2014.10,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处长(2012.12—2013.09任机要秘书,2013.09任党组机要秘书;其间:2011.09—2014.09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
2014.10—2015.08,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机要秘书(副处长级)
2015.08—2015.09,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人事司、外事司)副处长
2015.09—2016.12,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人事司、外事司)处长
2016.12—2018.12,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综合处处长
2018.12—2019.11,朝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11,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1]
2018年12月27日,辽宁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卓明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