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和香港岭南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担任教师,后加入香港政府,由政务工作获升至首长级,任廉政公署助理署长。后离开政府,于伦敦大学深造,1979年获颁法学士学位,并回港任私人执业大律师,曾任高等法院暂委大法官。
1992-1995年,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理事,期间负责设计中国企业到香港上市的法律框架。
1995年,获委任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1998年离任。
1995年6月,国际证券组织在巴黎召开年会,大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会员。在要求中国台湾改名这一问题上,时任中国香港证监会主席的梁定邦做了大量工作,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1996年9月,梁定邦获选为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负责为世界各地的先进市场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
1997年7月1日,梁定邦被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1998年9月,梁定邦离开证监会主席职位。卸任后,他先到内地免费教书,半年以后,以“一元人民币”象征意义的年薪,成为中国证监会的首席顾问,直至2004年初才正式卸任。身为顾问,可问可不问,况且只拿一元钱,因此外界对梁定邦并没有什么过分的议论。
2000年,梁定邦当选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2004年,梁定邦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筹划委员会主席。
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年11月,当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
2010年6月,出任中国人寿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4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9月,出任新华保险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8月退任),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2018年6月,出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
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和香港资深大律师,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3]
1994年的西班牙加多利卡伊沙贝拉爵级十字勋章,1991年的英帝国官佐勋章,1990年的圣约翰救伤队长期服务奖章,1985年的非官守太平绅士,1985年的圣约翰五级勋衔,1984年的荣誉奖章,1982年医疗辅助队颁发的民防长期服务奖章等。
香港联合交易所理事会与上市公司委员会委员
香港联合交易所纪律委员会与债务证券工作小组主席
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1995年-1998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顾问:1998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福建省、深圳市及厦门市政府名誉法律顾问
天津市政府高级经济顾问
中国银行高级顾问
香港医院管理局董事局成员
香港政府首长级与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
客座教授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浙江大学
中山大学
美国哈佛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及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校董:1994年-
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1995年-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