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14年01月,任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长级)、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
2018年01月—2021年01月,任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1]
2021年01月,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8年1月2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李东亮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2019年1月2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李东亮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2]
2021年1月1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李东亮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3]
2021年1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李东亮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