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北京市石油化工学院石开实业公司副经理、董事、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北京市朝阳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现代制造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室主任。
2010年7月,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处处长。
2014年12月,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月-2019年4月,任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2018年5月-2019年4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2018年11月,任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2014年,李东洲担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李东洲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1]
2018年5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李东洲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2]
2019年4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东洲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