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 2.将原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或审核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将原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将原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产业信息化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原兰州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3.将原中共兰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出。 (四)新增的职责 1.承担全市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业信息资源开发与信息技术利用的组织协调职责。 2.承担全市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 3.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的职责。 4.承担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规划、组织实施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推进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聚集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 (四)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承担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 (五)指导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兰州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政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品牌培育、行业质量管理。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关键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依托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九)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负责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审核认定与上报工作;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出循环经济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 (十)负责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培训;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管和煤炭市场整顿。 (十一)指导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十二)研究审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两化融合重大项目;协调解决信息产业发展、基地建设、信息市场监管等重大问题;负责财政性资金产业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审批。 (十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工业信息资源开发与信息技术利用;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参与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 (十七)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信访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
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战略研究,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发展;拟定全市工业季度研究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委机关对外对内目标管理相关事宜;承担市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规划发展处: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产业升级和工业集聚区建设;拟定企业“出城入园”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负责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方案审核和项目审查;指导行业企业调整、重组和管理创新。承担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经济运行处: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产业运行及非公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指导工业、信息产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产业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综合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联系中央省属在兰企业。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技术创新处:负责推进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评价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搭建创新平台,推进研政产合作、行业技术中心和产业联盟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技术创新专项;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品牌培育、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电力与交通物流处: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协调解决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相关问题;牵头全市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组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协调平衡和保障;拟定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计划和协调紧急调运;组织协调农产品调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工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管和煤炭市场整顿。
化工产业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产业发展;实施农药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石化、化工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实施石化、化工行业标准;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管理创新;配合做好兰州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西固石化科技产业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有色冶金建材产业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钢铁、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环保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钢铁、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环保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钢铁、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环保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实施钢铁、有色、建材、新材料及环保等产业的行业标准;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管理创新。
装备与军工产业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装备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装备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行业标准。组织指导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监管及实施;负责全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条件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品科技、质量、计量、标准、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管理创新和产业招商工作。
轻工产业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轻工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家电等产业发展;承担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食盐和糖精等轻工产品的生产计划;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轻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实施轻工产业行业标准,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管理创新。
信息化推进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含办公楼电子大屏、触摸屏管理)信息采集、审核;负责市委、市政府信息报送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与各县区工信局、 兰州新区经发局等部门的联系;负责全市工信系统重大活动的采访和摄影工作;负责工信委网站信息采集、内容更新,承担机关内部网络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动态》信息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印发工作;承担委机关舆情危机应对、信息员培训和委机关新闻发言人相关工作;承担委机关除党组文件以外的正式公文格式和语言文字审核工作。
信息产业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信息产业重大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指导信息产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信息产业行业标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协调解决信息产业发展、基地建设、信息市场监管等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信息资源开发与信息资源利用,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标准,组织实施两化融合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参与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军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开发、利用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参与无线监测、监测、干扰查处。负责汽车产业发展的具体事宜及汽车油改气工作。承担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产业发展工业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服务体系建设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拟订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实施及竣工验收等;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及维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会同金融机构解决融资性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设立担保机构材料初审、汇总上报工作及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年审年检等工作;指导和联系兰州信用担保协会工作;指导和联系民间商会和中小企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除工业以外的建筑、商业、交通运输、农业产业化等行业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环境资源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工业用能产品能效对标,负责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节能技改项目备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审核认定与上报,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冬季限停产企业暨近郊四区热加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业节水监测和考核评价的具体任务。
循环经济发展处 :负责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拟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出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企业工作,承担市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财务监管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做好项目库建设,协调和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牵头抓好已建成投产项目的达产达标;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组织推荐上报省级及以上工业重点项目,积极协调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建立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内控机制,做好工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及扶持项目效能评价。
项目指导处 :负责征集、审核、推介工业招商项目;组织协调重大工业合作项目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全市承接产业转移规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审核备案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组织实施兰洽会展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工业品展销活动;配合市金融办做好企业上市的培育及相关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委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才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职工培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合作和交流;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按干部管理、任免权限和程序)和奖惩;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纪检组: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协助驻在单位党组组织协调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及省工信委领导重要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市工信委党组会、委务会、主任办公会议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市工信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及交办的各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市工信委各处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对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和落实。协助上级督查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完成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杰
张杰,男,汉族,甘肃秦安人,1978年4月出生,2003年11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管项目指导处、轻工产业处工作,协管经济运行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龚成久
龚成久,男,汉族,甘肃皋兰人,1964年12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管规划发展处、信息产业处、技术创新处、兰州市信息产业与工业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国升
张国升,男,汉族,甘肃榆中人,1960年2月出生,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督查室、兰州质量咨询培训服务中心、兰州市工业供销公司、兰州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旭东
赵旭东,男,汉族,辽宁锦县人,1962年12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管财务监管处、化工产业处、有色冶金建材产业处、装备与军工产业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正岱
杨正岱,男,汉族,甘肃榆中人,1962年2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管环境资源处、循环经济发展处、电力与交通物流处、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工 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兴君
张兴君,男,汉族,甘肃白银人,1957年6月出生,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管办公室、信息化推进处、服务体系建设处、兰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工作,协管人事处工作,负责联系兰州信用担保协会
党组书记、主 任:
左 龙
左龙,男,汉族,湖南衡阳人,1972年3月出生于甘肃西和,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负责市工信委全面工作,分管经济运行处、人事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