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丽中组部新闻发言人证实,王亚丽被认定为“造假骗官”,中组部与中央巡视组、河北省有关方面一起对该案进行了查处,王已被免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被称作“一身是假”的王亚丽,是如何一路过关斩将,从一名普通的农村女子,一步步升迁至团市委副书记?当地相关部门在王亚丽升迁中是如何审核把关的,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其身份及档案造假?
2003年至2007年,王亚丽曾任鹿泉市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其间,张国亮任该市市委书记,专案组进驻石家庄市后,曾多次传讯已调任辛集市委书记的张国亮。
对此,张表示坦然接受调查:我也被她骗了。
“如果不是太贪心,王亚丽还会升官。”3月1日,石家庄下辖的辛集市市委书记张国亮感慨。
2009年6月之前,王亚丽是石家庄市优秀后备干部、最年轻的市政协常委,曾当选市“十佳女杰”和“十佳女乡长”,位居团市委副书记,“前途无量”。
张国亮认为,如果不是意图侵占他人亿万财产,遭当事人持续举报,王亚丽的造假身份将很难被发现,“当个副市长也有可能”。
王亚丽 张国亮书记说,若非时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的张振江等领导大力举荐,他不会同意王亚丽出任开发区党委书记。之前,我都不认识这个人,听都没听说过。
张国亮回忆,2003年9月,张振江至少两次跟他说,王亚丽是个很有能力的后备干部,要找个机会重用,并推荐她主持开发区工作。
此前,2002年8月,王亚丽作为石家庄市委组织部下派的挂职干部,任鹿泉市开发区科技副主任,正科级。当年下派鹿泉的7名干部之中,王亚丽是唯一女性。
张国亮称他曾与王亚丽有简短接触,对王并无好感,“好告状,喜搬弄是非,喜表现好邀功,性格张扬,与开发区其他的领导经常闹意见”。
2003年9月,7名干部挂职期满,除王亚丽被张振江推荐留下任职外,其他人均调回。
张国亮称,他曾与市长一起去找张振江,希望说服他放弃推荐王亚丽,但张振江称也是受人之托,“推不掉”。最后折中的方案是让王亚丽任开发区党委书记,而非作为一把手的主任。
下派干部的档案由地级市市委组织部管理,王亚丽在鹿泉挂职期间,她的档案并未转到鹿泉。张国亮认为,正是这个原因,让鹿泉市错过了对王亚丽档案履历的审核。
他介绍,按程序,王亚丽要想以后备干部成为挂职下派干部,必须由所在单位领导举荐,并由市委组织部考核通过。王亚丽能作为后备干部,应是西柏坡纪念馆书记耿振环和馆长赵贵世向市委组织部大力举荐的结果。王此前任馆长助理。
认为对王亚丽了解不够,张国亮说他曾致电西柏坡纪念馆,馆长赵贵世对王的工作能力大加赞赏。
一名接触到王亚丽案办案组的市公安局领导透露,2007年4月,时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振环、赵贵世,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王亚丽出任团市委副书记一职。而耿赵二人在接受调查时称,他们的推荐,是时任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张振江的授意。
王亚丽“在任命干部时只唯上不唯实,才让王亚丽一路通关。”石家庄市政府一干部说。
2003年9月,王亚丽被正式任命为鹿泉开发区党委书记,数月后,她的档案转至鹿泉市委组织部。
据张国亮回忆,当时鹿泉市委组织部发现王亚丽的档案很乱,年龄、工龄、党龄与履历不符。遂上报到张国亮,张让他们向石家庄市委组织部汇报,但后来不了了之。
记者从石家庄团市委获得的王亚丽任团市委副书记的简历表显示:生于1978年,1990年成为河北省军区后勤部战士,1990年到199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做药剂师;后成为正定县武装部干部,转业后任石家庄市交通局稽征处人事科副科长;2001年10月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正科;2002年8月到鹿泉挂职开发区科技副主任,2003年9月任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2007年4月调任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并当选石家庄市最年轻的市政协常委。
2009年底到2010年初,记者先后到正定县武装部、某部队医院及王亚丽提到的军医军学院,均查无此人。其中,2009年8月21日,正定县武装部主管档案负责人坚称,该单位查无王亚丽此人,更无此人的档案。“12岁当战士,参加工作这都不稀奇,22岁成为一家大型军医院的药剂师,这怎么可能……
这样的履历怎么能通过各级组织部门的审核?在任命干部时只唯上不唯实,才让王亚丽一路通关。”石家庄市政府一官员认为,组织部长都很难让王的档案通过市委常委会的审核,因为市委领导的大力举荐,其他人为了顺应领导意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张国亮承认,王亚丽被任命为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时,并没上常委会讨论,“当时正处换届,忽视了,如果上会讨论,她的履历造假很是明显,应该能发现”。
王亚丽事发后,记者拨打张振江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耿振环与赵贵世的电话也无法打通。
据张国亮讲,受王亚丽案牵连,耿、赵二人已被双规,已退休的张振江也被党内处分。
记者向主办王亚丽一案的河北省纪委求证,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此案还在侦查阶段,不便透露案情。
桃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10月,王破盘、周东风、薛立新三人注册成立石家庄市金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王破盘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东风、薛立新未实际出资,亦未参与经营,为挂名股东。
王亚丽
2008年8月8日王破盘去世后,王亚丽冒充王破盘女儿,利用其担任金华中心董事且保管金宝公司、金华中心公章之便,擅自变更金华中心法定代表人,并以变造工商机关证明的手段,启用了新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从而控制了金华中心的经营活动。此后,王亚丽通过伪造文件,将王破盘的股东权利全部改作他人。后王亚丽、周东风勾结薛立新、肖和利凭伪造的工商档案,通过诉讼手段,使王亚丽占有了评估价值为1.1亿余元人民币的金华中心资产。[2]
对照张振江与王亚丽履历,会发现一个时间段内张的每一次升迁,总会伴着王亚丽的升迁。
王亚丽离开王破盘和王志峰后,王亚丽依然与多名领导联系紧密。
石家庄市交通局一退休干部回忆,此时看不出王亚丽有失去靠山的落魄,相反她行事高调,总对身边人说她父母都出国了,姥爷是中央军委的一个高层。她还常当着别人的面给一些市领导直接打电话。“这个女人的气场,倒真像很有背景的样子”。
新华区一名退休副区长证实,当时与王破盘要好的市领导中,张振江是少有比较欣赏王亚丽的人,认为她干练、有能力。
对照张振江与王亚丽的履历,会发现,2001年8月至2007年,张的每一次升迁,总会伴着王亚丽的升迁,或获得新的机会。
2001年8月,张振江任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10月王亚丽调任正处级单位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级别正科。次年8月,王亚丽作为被培养的后备干部下派至鹿泉市经济开发区任科技副主任。
2003年2月,张振江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当年9月,王亚丽在鹿泉一年挂职期满,出任鹿泉市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2007年5月,张振江出任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而当年4月王亚丽则当选为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
对于二人升迁的巧合,石家庄市委组织部未予置评。
2008年,张振江在市人大副主任任上退休。2009年6月,王亚丽被免去团市委副书记职务。
“王亚丽舍得在领导身上投资,有金钱也有感情。对一些领导就像是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整天围在他们周围。如果病了,就鞍前马后照料。需要送钱的也从不手软,特大方,必要的时候又能搬出来自己‘在军委高层的家族关系’。”曾与王亚丽共事过的一名鹿泉市官员认为,如果没被举报,“王亚丽还不知道能爬多高呢”。
王亚丽1、认下“干爹” 村妞进城。
1989年,丁增欣认识修路的王破盘,成为王破盘的“干女儿”,后改名“王亚丽”,从村里到了城里。
2、结识局长 任副科长
1996年1月,王亚丽结识市交通局长王志峰,在其帮助下调入交通局稽征处任人事科副科长。与此同时,以“干部调动”的名义办理石家庄户口。
3、离开干爹 投奔局长
1997年底,王亚丽离开王破盘,涉嫌卷走王110万美元的建楼款,后投奔王志峰。
4、局长被“双开” 走近新“贵人”
1998年底,王志峰涉嫌贪污被调查后逃往国外,被“双开”。王亚丽与时任新华区党委书记的张某关系进一步密切。
5、获市领导提拔 当纪念馆馆长助理
2001年8月,已升任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的张某,提拔王亚丽至西柏坡纪念馆任馆长助理,级别正科。
6、受领导举荐 成后备干部
2002年,张某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亚丽受西柏坡纪念馆书记耿振环、馆长赵贵世的举荐,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成为年轻后备干部。
7、被派往开发区 成为挂职干部
2002年8月到2003年9月,作为市委组织部培养的后备干部,王亚丽到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做挂职干部,任开发区科技副主任。
8、挂职期满被荐 任开发区书记
2003年9月,王亚丽挂职期满后,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张某,多次向时任鹿泉市委书记的张国亮举荐王亚丽,后来王亚丽任鹿泉开发区党委书记。
9、再受到推荐 任团市委副书记
2007年3月,张某任石家庄市人大副主任,授意已任宣传部副部长的耿振环、赵贵世向市委组织部举荐王亚丽任团市委副书记。
10、遭实名举报 涉造假被免职
2009年6月,王破盘的女儿长达半年的实名举报王亚丽“造假骗官夺产”后,市委组织部以涉嫌档案造假,免去其团市委副书记职务。
11、2010年1月
王亚丽被“双规”。[1]
王亚丽父亲这个突然冒出的“女儿”到底是谁?王翠棉不断调查发现,王亚丽并非真名。
如不是王翠棉坚持举报,王亚丽或许会顺着仕途走下去。
2008年8月8日,王破盘去世,未留下一句遗嘱。作为石家庄金华停车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兼董事长,他留下了一座价值4.5亿的在建大厦。
王破盘去世后,他的子女王翠棉、王中信等人遭遇了离奇一幕,一名陌生女子自称王破盘亲生女儿,报警要进行尸检。此后,她提出自己是唯一遗产继承人。
这名女子便是时任石家庄市团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
“我们都不认识她,更没有一个当市领导的姐妹。一个陌生女人突然自称我爸的女儿……我们觉得可能是个阴谋。”
王翠棉决定调查这个女子。
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提供的一份金宝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王亚丽”的身份证明显示,1994年王亚丽住在北马路3号一部队大院,曾在某部队医院工作过……现任金宝公司董事。
王翠棉回忆起,1994年,父亲王破盘住在北马路3号部队大院,与一个叫“小丽”的女人同居。这个“小丽”难道就是如今的王亚丽?
与王破盘关系莫逆又同住那个大院的魏建军、新华区原副区长白合庆等多人证实了王翠棉的猜测———王亚丽正是“小丽”,王破盘的干女儿。
通过公安系统查询“王亚丽”户籍资料,王翠棉发现王的户籍和年龄不断变化。
1996年1月1日,王亚丽由“正定县武装部干部调动”迁入石家庄市宁安路派出所,是其有案可查的最早户籍迁移。
正常的户籍迁移应由户籍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出具迁移许可证和迁入许可证,但王亚丽1996年的这次迁移只有一封“正定县武装部开具的介绍信”,称王亚丽是正定县武装部干部,现调入市交通局,请予以落户。
2003年王亚丽任开发区党委书记时,户口由宁安路派出所迁入鹿泉市,不足两周后又迁回石家庄,其出生年龄由1973年更改为1978年。
王亚丽到底是谁?凭着王亚丽的身份证照片,王翠棉最终查到,王亚丽原名丁增欣。
2008年11月,无极县西验村村委会向张段固镇派出所开具证明,王亚丽是丁小锅的女儿丁增欣,全家1989年后全部搬走。
就此证明信,2009年8月23日,无极县张段固镇西验村村长丁三民称属实,是2008年11月份,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到村里调查,支书丁保栓写的。
在张段固镇派出所,依然保存有丁增欣的户籍,资料显示她为西验村人,生于1969年9月1日,父亲丁小锅,母亲张英勤。
王亚丽等5人被控两罪
桃城区检察院起诉书称,王亚丽涉嫌职务侵占和行贿案共五名被告人。除王亚丽外,其他四人为王亚丽的姐夫、原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北城支行副行长周东风,王亚丽的丈夫薛立新、王亚丽“女儿的干爸”肖和利、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乔。
公诉人员认定,王亚丽与周东风为侵占主谋,其他三人为从犯,该案涉案金额1.1亿元。另外,王亚丽和周东风被控犯行贿罪。
有关职务侵占罪,检方指控,石家庄市商人王破盘去世后,其干女儿王亚丽为继承其资产,借出金宝公司工商注册资料,与律师张志乔伪造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修改公司控股者及比例,在随后的争夺遗产中王亚丽达到侵占目的,涉案金额1.1亿元。
关于行贿罪指控,起诉书称,为了获得关照,王亚丽指使人向时任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赵玉虎、时任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行贿(两人均另案处理)。
王亚丽庭上称无别名
昨天的庭审包括了公诉人出示证据的举证阶段,还有控辩辩论阶段。
在自我介绍时,1969年出生的真名叫丁增欣的王亚丽说,她叫王亚丽,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国家干部身份。面对法官对其有无别名的询问时,王亚丽回称没有。
法官问王亚丽和王破盘有何关系,王亚丽称父女关系。法官问他们一起生活多久,王答40多年,“两岁时就和他住在一起”。
检方出示证据时,王亚丽拿出事先备好的纸和笔认真抄记,对检方每一项指控表达的意见均是“有些对,有些不对”。
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13时,庭审继续,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对于职务侵占罪指控,辩护律师认为,王亚丽侵占王破盘的个人股份,不仅包含公司财产,也含有负债,目前金宝公司经过相关评估认定资不抵债。因此,王亚丽的行为并不属于职务侵占公司财产。该律师质疑检方关于金宝公司控股的金华中心估值1.1亿的评估权威性。辩护律师辩称,王亚丽的行贿行为并非个人行为,应属于单位行贿。
公诉人提出,王亚丽篡改股份构成即为谋夺公司财产,其行贿属个人行为。
就上述两项指控,控辩双方展开辩论。
下午5时左右,王亚丽提出“心慌”,服用两次药后,以身体不适提出休庭,庭审延至次日继续进行。
罪名
职务侵占 造假夺取过亿资产
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1994年10月8日,王破盘以王破盘、周东风、薛立新三人名义投资50万元,注册成立金宝公司。其中,王破盘占80%股份,周东风、薛立新各占10%,王破盘为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实际上,周东风和薛立新没有出资,仅为挂名股东。
1995年12月26日,王破盘以金宝公司名义,与外商梁志国共同出资45万美元,成立金华中心,梁志国实际没有出资。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金宝公司出资280.59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33.75万元,占75%股份;外商梁志国出资11.25万美元,占25%股份。王破盘为金华中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亚丽和梁志国之子梁斌均为董事。
2008年8月8日,王破盘去世后,王亚丽不愿王破盘子女王中信等人继承金华中心资产。为达到侵占资产目的,王亚丽以王破盘女儿身份,从石家庄市工商局借出金宝公司工商注册资料,利用担任董事且保管金宝公司和金华中心公章之便,和张志乔伪造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将王破盘出资40万元占股80%,改为丁增棉出资,后又改为肖和利出资30万元占股60%,将周东风、薛立新各出资5万元各占股10%,改为二人各出资10万元各占股20%。这样,王破盘在金宝公司中没有股份。
为使伪造的出资比例得到法律确认,推翻石家庄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出具的股权说明,王亚丽与周东风、薛立新、肖和利一起,利用伪造的股东出资证明书等证据,两次提起诉讼,争夺王破盘遗产。
公诉方认为,周东风、薛立新、肖和利明知王亚丽伪造证据,仍按王要求,在伪造的股东名册上摁下手印,出庭或聘请律师参与诉讼,致使王破盘遗留的金华中心价值1.1亿元的资产被王亚丽等人侵占。
行贿 送钱送字画获取关照
对于行贿罪指控,起诉书称,为了在桥西区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案件中得到关照,王亚丽指使河北金润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鲁,分两次送给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赵玉虎(另案处理)现金10万元。
2009年春节前,王亚丽本人送给赵玉虎价值分别为1万元的银行卡两张和一张署名为“新颖”的字画。王被免职后,2009年6月,赵玉虎将12万元及字画返还周东风,让其转交王亚丽,周东风告知了王亚丽。
此外,王亚丽、周东风为尽快了结争夺财产的诉讼案件,共同商定给时任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另案处理)送礼请其帮忙、协调,周东风两次送给王瑞征共5万元。
起诉书显示,金华中心成立时,外商梁志国出资12万美元存入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分行营业部的存单,系王亚丽伪造,目的是为了用于验资。
口供
王亚丽等人电脑造出假证据
桃城区检察院公诉人员当庭出示了王亚丽等人接受调查时的部分口供笔录。
口供笔录显示,王破盘病逝当日,王亚丽找到律师张志乔商议如何将王破盘留下财产完全转移至自己名下,随后二人赶到石家庄市工商局副局长齐志刚办公室。王咨询后,齐安排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主管档案的副局长张洪亮调出档案,销毁提档备案记录。
齐志刚称,王亚丽告知其是时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亲戚,吴因三鹿事件被免职,与新书记有些交接,希望察看金宝公司档案,齐将金宝原始档案交给了王亚丽。
此后,王亚丽将档案归还,但已被涂改。“我很生气,就坚决要王交还原始档案,一直未果,涂改的档案也遭到注册分局的拒收。”齐志刚如此表述。
笔录中,王亚丽称张志乔在电脑上做出新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用A4纸打出了新的股东出资证明,并用粉碎机销毁了金宝公司原始档案。
2010年10月,齐志刚因受贿被判刑10年,判决书未涉及齐在上述过程中是否收受王亚丽贿赂内容。
现场
王亚丽“胖了20多斤”
在桃城区法院后楼的一间法庭里,轰动全国的王亚丽案开始了庭审。
桃城区法院主管宣传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由河北省高院指定在桃城法院审理,一审开庭低调,没有通知任何媒体,没有提前公开发布消息。
该负责人称,王案审理现场是该院少年庭,共有三排座位,能够容纳不到20人,“地方太小”。该负责人估计,被告人对检方所诉罪状并不认服,一审将持续一天。
参与旁听的一名律师介绍,法庭有三道铁门,连续两道要进行全身安检,手机、电脑都不让带。
另据出庭的人士介绍,王亚丽昨天扎着马尾辫,戴着无框眼镜,穿一身橘黄色看守所制服,休庭期间曾对一名亲属说“被关了一年,胖了20多斤”。
说法
举报人称所诉罪名漏两罪
得知王亚丽被控两罪后,此案举报人王翠棉表示,王亚丽明知身份有假,还报案称王破盘系被毒死,随后又举报公司财务人员贾玉红职务侵占,导致贾被羁押。王翠棉认为,王亚丽上述行为是诬告陷害罪。
王翠棉还表示,王亚丽档案中100多枚公章1/3系伪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
针对举报人的说法,桃城区法院一法官回应称无从解释,“这是上级定的,我们没有权限过问。”
王亚丽2011年6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亚丽被判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另有一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王亚丽有从轻处罚情节
桃城区法院认为,王亚丽、周东风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肖和利、薛立新、张志乔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犯罪中,王亚丽、周东风系主犯。王亚丽侵占资产未变卖、转移,有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称其他被告有悔罪表现
周东风侵占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认罪态度较好,有从轻处罚情节。肖和利、薛立新、张志乔在职务侵犯罪中系从犯;张志乔揭发同案犯,对案件侦破起到积极作用;肖和利、薛立新、张志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应分别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据此,桃城区法院作出判决。
相关人员判决
周东风
犯职务侵占罪,判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肖和利
犯职务侵占罪,判刑2年,缓刑2年。
薛立新
犯职务侵占罪,判刑2年,缓刑2年。
张志乔
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
王亚丽 骗官事件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等人职务侵占、行贿一案有新进展。河北衡水市中级法院18日二审作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王亚丽等人的上诉。
衡水市中级法院透露说,王亚丽等人的上诉理由包括:上诉人之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原判决所依据的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假使构成犯罪,也属犯罪预备;王亚丽等系为单位谋取利益而行贿,应定性为单位行贿,因未达到行贿立案标准,故不构成犯罪。
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一审认定王亚丽等人职务侵占、行贿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亚丽“造假骗官”事件曾在内地曾轰动一时。该案在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开庭审理,6月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亚丽被判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周东风、肖和利、薛立新等也分别获刑。
据中纪委调查:原名丁增欣的王亚丽1969年9月生于河北无极县西验村,1989年其认富商王破盘为干爹后改名。王亚丽2007年4月当选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前,曾先后两次更改户籍出生年份。2008年8月,王破盘病逝留下巨额遗产,王亚丽争夺遗产导致事发。2009年5月王亚丽被免职,2010年1月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