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在浙江省财政厅参加工作;
1988年12月起历任浙江省税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6年10月起历任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助理调研员(1998年12月至2000年11月挂职担任嘉善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副县长);
2000年11月起历任浙江省国税局教育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
2004年7月起历任浙江省国税局征管处处长,浙江省湖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浙江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厅级);
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同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2019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济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济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
2020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1]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022.01当选)。
2021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任命蒋学武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局长,原试用期不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