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让旺杰

中文名 才让旺杰
出生日期 197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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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才让旺杰,男,1976年2月出生,藏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工作事迹

从事法院工作15年间,才让旺杰同志牢固树立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法治、关乎公平正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念,将调解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审理始终,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用心解决困难,真心修复关系。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同时,他十分重视牧民法治意识的培育,在每一次调解中,他总是耐心细致的为当地群众释法明理、答疑解惑,许多牧民群众经过调解,不但化解了矛盾,还对法律产生了兴趣,时不时向他咨询法律知识,为身边的亲友提供帮助。才让旺杰同志还有着高超的藏汉双语表达能力,每年当地党政部门的报告,县法院人代会报告和法院需要翻译为藏语的司法文书,都由他翻译,甘南州部分需要藏语开庭的案件,也都由他担任同声翻译。在藏区群众中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让广大群众认识到了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有力的打击了分裂势力的违法活动,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才让旺杰同志曾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甘肃省优秀法官等荣誉,于2014年6月19如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工作感悟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夏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我在大学里主修藏语文秘,当时办公室大部分翻译工作就落到了我的头上。因为以前对法律接触得不多,很多拗口的法律专业名词我听也没听过,理解、翻译更是不知从何谈起。而当时藏汉翻译本身也不太规范,这越发让我迷茫。当时法院的一位老前辈对我说:“年轻人,不要害怕,你害怕,就会失去了解的机会,不了解,便会越害怕。”这句话,至今都是我前进道路上的灯塔。从此,我利用在办公室工作的便利,查阅各种各样的文书资料,向所有能联系到的法院和翻译方面的前辈请教,结合自己的理解,逐渐摸出了一套方法,愈来愈体会到这项工作的乐趣,也愈来愈得心应手了。我喜不自禁,但我没有意识到,这一切,将会为我以后的法官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担任助理审判员后,坐办公室的时间少了,更多的时候需要到处跑。因为我们地处藏区,常住人口中80%以上都是藏族。因为不通公路,这十几年中,因为跑案子、送文书,我都不知道自己骑马走过多远的路,也不知道自己步行了多少公里。我也是草原的儿子,我的根在这里,我的父辈用他们的血肉丈量过这片土地。当我能够代表法律,庄严地宣告公平、公正、正义时,过程的艰辛,已经全然忘记。但是,当同胞们一次次地因为不懂法律、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由于漠视法律而违法犯法的时候,我的心被刺痛了。我试图跟他们讲法,用翻译出来同样拗口的藏语为他们解释法律,但我发现他们依旧迷惑。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要从最朴实、最民间的语句入手,不再说一些听起来很漂亮的话。这个决心,下得挺容易,但做起来真挺难的。由于藏汉文化的差异,很多汉语里的词汇在藏语里找不到一个完美契合的词,而且由于语境的不同,有些汉语法律词汇,在不同的语句里要转换成不同的藏语词汇,这对我对法律的掌握程度和翻译水平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我不断充实自己,一方面,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翻看各种藏汉翻译资料尤其是法律词汇藏汉翻译的工具书,同时学习藏族群众在生活中使用的话语,尽量与他们达成共鸣。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藏族群众能够听懂、理解并接受我说的话了。他们逐渐了解了法律规定什么事情可以做是你应有的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损害,你可以运用法律维权;什么事情又是不能做的,做了是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总之,通过自己的努力,我所接触到的藏族群众慢慢地树立起了法律意识。在藏区执法,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阻力即来自于藏民族的传统。发生纠纷后,藏民们往往会找一些当地威望较高的人来裁决,而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这种裁决通常受地方宗族势力的影响较大,哪一方家族势力比较大,哪一方得到的好处就会越多,而相对弱势的一方就比较吃亏,这就会引起弱势一方新的不满,进一步激化矛盾。在很多起这样的案子中,我们坚持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明确过错方是谁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那些在宗族势力上弱势却无明显过错的人获得应得的赔偿。很多群众从开始的不信赖、试试看转变为后来的信赖、依靠,愿意找法院解决纠纷,我对此很欣慰。

我是一名基层藏族法官,我知道在藏区执法,光懂法律不行,光懂藏语不行,光懂藏汉双语翻译也不行。在藏区基层当法官,一定要有吃苦的准备,一定要有过硬的本领,一定要有服务群众的决心,并结合当地实际,尊重民族习惯,秉持公正执法。我希望,这样的法官会越来越多。如果彼岸就是正义,我愿意做那桥梁上的一方青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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