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中央国术馆仿古代科举考试的办法而组织的一种武术竞赛或考试。考试分为3级,即国考、省市考和县考。国考每年10月举行,省市考每年4月举行,县考每年12月举行。只有下级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上一级考试。
国术国考共举行两届,后并入当时的全运会武术比赛。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促进武术普及和提高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其中为国术考试制定的《国术考试条例》和《国术考试细则》,为武术纳入现代竞赛系列做了有益的尝试。
根据1927年公布的《国术考试科条例》规定,各级国术考试由该级国术馆负责组织,考试分卫科和学科。卫科考搏击、摔跤、劈剑、刺枪及其他拳术和器械;学科考三民主义、国文、算学、史地、国术源流、生理卫生。考试分预试和正试两场。
第一届国术国考于1928年10月1日至7日在南京举行。
由中央国术馆主办考试分三级:"县考"、"省(市)考"和"国考"。第一届国考内容主要是散打,以抽签方法点名上台对打。参赛者面戴铁丝罩,拳打脚踢,无所限制。
规定击中对方1拳得1分,踢中1脚得2分,击倒对方得4分,3打2胜用淘汰制方法产生最优15名,优等30名。
前3名原似授予"国士"、"侠士"和"武士"称号,后改发一纸奖状。这次国考基本上是一次全国的擂台式比武,由于宗派门户之见严重,加上缺乏必备的规则和安全措施,不少人被打得断筋折骨,血流满面。
国考分预试和正试。预试为套路表演,依评分取得正试资格。正试的内容包括徒手对抗的“拳脚门”(散打)和“摔跤门”,持械对抗为“刀剑门”(短兵器)和棍枪门(长兵器)。正试比赛不按体重分级,三打二胜,没有时间限制,没有统一的护具规定和要求,经三轮角逐,取中最优等。
第二届国术国考于1933年10月20日至30日,中央国术馆在南京公共体育场国术场举行第二次全国国术考试。来自21个省、市的438人参加了考试。考试项目正试增加了“博击”(拳击)女子也参加正试,皆取甲等,以鼓励女性习武(女子9人)。
评判委员长:何键、张之江
委员褚民谊、孙福全、张宪、李丽久、郑佐平、李剑秋、王成美、陈泮岭、刘丕显、马良、叶大密、窦来庚、王子平、张兆东、佟忠义、李星阶、
李子扬、吴鉴泉、许禹生、吴图南、李剑华、黄柏年、褚桂亭、于振声、任鹤珊、张剑泉、阎乃康、王首辰、李义三、张叙忠、陈微明、唐范生、宋殿先、锺光清、陈公哲、龚润田、李宗黄、石杰、罗成立、张秀林、姚维藩、马庆云、彭飞、金少山、吴俊山、姚馥春、程登科、宋俊杰、
马永胜、查瑞龙、朱国福、刘崇俊、王翔斋、许兰洲。陈子祥、刘百川、向禹九、郞晋池、陈绩甫、徐致一、郝铭、徐士金、张孝仲、石伟亭、王宇僧、陈家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