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此地明清属
顺天府
宛平县,1949年3月划入
大兴县。1953年建芦城乡,1955年实行稻改,成立大兴县第一个稻田社,1956年与狼垡乡、宋庄乡合并称先锋
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并入黄村人民公社,1961年析置芦城人民公社,1983年改乡。2000年3月并入黄村镇。明《北平图经志书》载:“闾城在(北平)城西南三十五里,相传呼为闾城,而莫知置废之由,其南门外旧有二石兽。”闾又读胪,胪与芦读音相同,故芦城即由闾城音转而成。民国时析二村,即东芦城与西芦城村。村中尚存石狮,为汉闾城遗物,已列入区级
文物保护单位。村民尚保留有传统的民间花会“舞中幡”技艺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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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

芦城地处
永定河中游东部洪冲积平原,海拔38~54米,西北高东南低,北部有
新凤河(又称碱河),北部土壤以面纱
黄潮土为主,南部多皮硝黄土。农作物原以水稻为主,后因连年缺水改作小麦、玉米、花生等。
闾城遗址
芦城是汉代闾城所在地,当地群众只知芦城过去曾叫过驴城,后来因为驴字难听,改叫芦城的。经查,原东芦城小学门前有两个石狮,它们是60年代从村南废墟中移来的。两个石狮青石带座,通高1.3米,分别于胸前和背后有一幼狮,攀扑戏耍,姿态奇异生动,风格粗犷古朴,应为金、元所制。闾城遗址一点痕迹也看不出,但东西两芦城之间偏北地区地势突高,过去有四所古刹都位于这里。可能是古闾城的城区。同时西芦城西一里多的地方有一处古墓区,新中国成立后在此方圆600米之内地区,群众烧砖取土,发现不少小型汉代砖室墓,出土了一些陶器。该汉墓与闾城当属同一时期。至于闾城的确切年代及其置废之由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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