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玉环县干江公社干部,清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玉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楚门区委书记,城关镇党委书记;
1992年12月,玉环县副县长;
1994年11月,玉环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7年08月,三门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9年09月,三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2年09月,椒江区委书记;
2005年03月,台州市委常委、椒江区委书记;
2005年06月,台州市委常委、黄岩区委书记;
2009年08月,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
2013年03月,丽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15年10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10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厅长;[1]
2019年5月-2021年10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浙江省自然资源总督察、浙江省海洋局局长(兼任);
2021年10月-2021年11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2][3]
2022年01月-,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4]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8年10月23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黄志平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厅长。[1]
2019年5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黄志平为浙江省自然资源总督察、浙江省海洋局局长(兼任)。[5]
2021年10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黄志平的浙江省自然资源总督察、浙江省海洋局局长职务。[2]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免去黄志平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3]
2022年1月20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黄志平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