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森英语协会

奥森英语协会

中文名  奥森英语
所属 鲁东大学
类型 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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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人心经营,团结合作,提升英语。

结构职能

秘书处

组织部

宣传部

财务部

学术部

礼仪部

任务

本协会遵循“团结,分享,提高”的方针,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并努力完成以下任务:

1、努力参与学校承担的各项活动;

2、在学校内推广、普及学习英语重要性,分享英语学习资料;

3、开展语言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登台表现能力;

4、关心本协会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充分发掘会员的潜力;

5、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类英语学术竞赛;

6、完成学院委托的有关工作和任务。

章程

第 一 章 总则

第 一 条 奥森英语协会是鲁东大学学子自发组织成立的,隶属大学外语教学部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第 二 条 本协会以“人心经营”宗旨,以提高全体会员的英语能力为目的。

第 二 章 会员

第 三 条 本协会每年期招收一次新会员,凡对英语学习有一定爱好,且品行端正,能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本校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正、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审核通过,方能加入本协会。

第 四 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本协会:

1、受院纪、党(团的工作)纪处分(警告以上)的;

2、一贯自由散漫,素质水平低下的;

3、考试成绩多门不合格(经补考后,主课两门不及格或副课三门合格)的;

4、已经参加了其它协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的;

5、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现又申请加入的。

第 五 条 被正式录用后,会员交纳会员费及一寸彩照一张,并填写有关表格,协会下发会员证。

第 六 条 本协会会员档案暂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社团部保存,年终被评选为优秀会员的,将在考试周之前告知会员及其英语老师。

第 七 条 会员在自动退会或被协会除名后,须交还会员证。

第 八 条 会员使用本协会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协会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 九 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向协会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3、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和获取资料的权利;

4、会员递交退会申请报告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干部退会,需提前一个月向主席团上交辞职报告及退会申请报告。

第 十 条 协会会员自动退会或被除名后,会员费一律不给予退回。

第 三 章 组织机构

第 十一 条 协会荣誉主席由上一届会长担任,协会聘请英语专业教师卢冰老师任协会总顾问及学术指导老师。

第 十二 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由社团联合会指定或由指导老师指定,也可由协会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第 十三 条 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各项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 十四 条 协会设立六个职能部门:秘书处、学术部、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礼仪部。

第 十五 条 各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各两名,由荣誉主席、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指定或全休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 十六 条 各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 十七 条 各部设立干事多名,由正、副部长指定,报协会办公室审核,并由部长及会议讨论通过后产生。

第 十八 条 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 十九 条 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现象,严重影响或破坏协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协会会长、副会长有权进行组织调渡、降职或纪律处分。

第 二十 条 各部成员须服从组织的安排,受降职或组织调渡后,须交还原会员证,换取新会员证。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成员使用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协会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 四 章 纪律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处分分为警告、留会察看、除名三种。

第二十三条 因故不能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因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凡未经协会有关部门同意请假,不能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上报所属学院按逃课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败坏协会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做除名处理,并上报学院按逃课处理。

第 五 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

1、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2、大外部的拔款;

3、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

4、其它一切合法所得。

第 二十七条 协会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由财务部进行严格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各种正常开支。

第二十九条 各项工作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会长、副会长及财务部长申请,经同意后,执购物发票,由会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条 若一次性开支超过5元(包括5元)的,须另外征得会长和社联的同意,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并按照第三十二条输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一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按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办理:

1、消费前未事先申请或申请未征得会长、副会长或财务部长同意的;

2、无购物发票,或在购物发票上涂改的;

3、购物时无证人陪同的;

4、开支金额高于申请报价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按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办理:

1、出外联系事宜的来往车费;

2、购物时的来往车费;

3、不是专门为协会而作的开支;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要节约经费的开支,共同抵制、揭发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于利用职务之便,在购物过程中获取回扣或变相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开除会籍,并收回回扣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

第 六 章 会员证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会员证经协会登记、注册后,承认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五条 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等。

第三十六条 会员证遗失须立即向协会办公室申请报失,补做手续,并交纳工本费5元。

第三十七条 未作每学期一次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的以及自动退会或被除名处理会员的会员证无效。

第三十八条 会员被组织调渡或升降职变动后,须交还原会员证,领取新会员证。

第 七 章 协会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须事先向社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须说明活动或会议内容、参加人员、时间及地点等,由会长团负责做好全面协调工作,并由秘书处负责通知。

第四十条 协会的各关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协会或各部门组织活动及会议前须事先写好详细的活动(会议)策划方案。

第四十二条 协会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办公室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它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学期月底上报办公室。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每学期开学初写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办公室,接受协会或社联的考核。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协会的各项比赛,活动可设立物质、精神奖励政策,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获得奖励的会员,根据情况可考虑告知所属老师。

第四十五条 协会年终评选一次优秀部长,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评选采用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确定名额,再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长,副部长,可考虑评优:

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协会章程的;

2、对协会的发展有卓越贡献的;

3、以本协会会员的名誉在国家权威报刊发表学术性文章的,为协会争得荣誉的。

第四十七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优秀部长:

1、不认真写好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的;

2、工作不负责,阻碍协会正常运转或发展的;

3、违反协会章程或被协会处分的。

第四十八条 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享受相关加分政策,评选有各部推荐名单,经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全体会员民主选举后产生。

第四十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考虑评选优秀会员:

1、积极认真地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

2、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且确实起积极因素作用的;

3、代表协会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协会争得荣誉的;

4、对协会发展有其它杰出贡献的。

第五十条 凡有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的会员,一律不能被评选为该年度优秀会员。

第五十一条 关于奖励赞助人员标准如下:

赞助金额(A元) 提成

A<200 A×8%

200<A<500 A×15%

500<A<1000 A×20%

1000<A<2000 A×25%

2000<A<5000 A×30%

A>5000 A×40%

第 九 章 部门职能

第五十二条 各部门职能:

秘书处:

1、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及活动后的总结

2、做好协会每次的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年底写好活动总结以及会内各种应用文章。

3、监督其他部门的额工作并及时向会长团报告。

4、统计所有干事的扣分情况

5、通知宣传部进行各类英语赛事活动的宣传。

宣传部:

1、宣传协会及协会里的各类信息;

2、负责在校内外进行联系事宜;

3、负责管理协会网页、活动的照片收集、活动的新闻和总结以及协会QQ 群;为大型活动制作展板,

4、为纳新等一切社团活动制作宣传单页;

5、装饰协会总部并定期更换。

组织部:

1、组织协会各项会议、活动,为协会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做好全面协调。

2、负责日常活动包括沙龙和讲座的会场布置,安排参与者座次,维持活动现场秩序;

3、大型活动时协助宣传部布置活动场所,并协助负责布置展板等宣传工具。

4、活动结束后会场的卫生清洁、设备归还情况。

财务部:

1、负责向校内外的企事业宣传本协会,拉取赞助,

2、管理协会的财务支出,及时对财务情况做出公布。

3、社团各项活动时协助组织部做好相关会场的布置工作。

学术部:

1、负责常规活动资料的编写审核;

2、帮助会员与外交的沟通;

3、注意会员信息的反馈。

礼仪部:

负责活动的迎宾工作。

第 十 章 其它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一学年修改一次,修改内容由部长级会议讨论通过后决定。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与学校有关制度相低触的,服从社联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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