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3]
即(m,n都是有理数)。[3]
2.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3]
即(m,n都是有理数)。[3]
3.积的乘方,等于把积的每一个因式分别乘方,再把所得的幂相乘。[3]
即=
·
(m,n都是有理数)。[3]
4.分式乘方,分子分母各自乘方。
即(b≠0)。
1. 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4]
即(a≠0,m,n都是有理数)。[4]
2. 规定:
(1) 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零次幂都等于1。[4]
即(a≠0)。[4]
(2)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p(p是正整数)次幂,等于这个数的p次幂的倒数。[4]
即(a≠0,p是正整数)。[4]
(规定了零指数幂与负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就把指数的概念从正整数推广到了整数。正整数指数幂的各种运算法则对整数指数幂都适用。)[4]
对于乘除和乘方的混合运算,应先算乘方,后算乘除;如果遇到括号,就先进行括号里的运算。[1]
幂的底数是分数或负数时,底数应该添上[5]括号,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