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兰,女,1966年2月出生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一个土家山寨里。1988年,高中毕业,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彭水县保家区法律服务所。1993年,被调入 汉葭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参加法律自学考试。1995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县司法局录用,恰逢县司法局筹备成立法律事务中心,受党组指派担任了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后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专升本的自考学习,并本科毕业。1998年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地通过,拿到了律师资格证。2000年,离开自己多年来用心血创建的法律事务所,接受局党组的指派,去开拓刚刚在全国起步、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并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任局纪检组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2009年12月任彭水县司法局副局长 。
王子兰自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迄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6件,其中,办理法院指定的未成年犯罪案件124件,接受委托办理刑事案件15件(有的判决无罪),办理民事援助案件417件,接待来访群众5000多人次。枚举如下:
1988年冬天,她接受所长指派,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案件审理是在离保家区几十里外的 普子镇进行。受理案件后,便与当事人一同前往 普子镇。不知是出于对她这位小姑娘的不信任,还是确实没有钱,当事人拒绝坐车,提出步行前往 普子镇的要求。她什么也没有多说,跟随着当事人步行向 普子镇出发。去 普子镇的山路崎岖蜿蜒,无数次经过悬崖陡坎,赤脚趟过冰凉刺骨的河水。整整走了九个小时的山路,两人才来到 普子镇。当时她的脚上已经打满了血泡,山村长大的她腿疼得连上床都很困难。她真想立刻就躺在床上睡上一大觉,然而明天就要开庭了,她还要为明天的开庭作准备。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午夜过了,王子兰终于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案卷已经整整齐齐的放在桌子上,她终于放心的睡去。第二天,她出色地完成了庭审代理工作。在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抱着内疚的心情对王子兰说:“小王,谢谢你,我们可以搭车回去了。”就这样,她圆满地完成了一起又一起的案件,为她未来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2年7月3日,一场特大交通事故在 长滩至彭水县的乡级公路上发生。死亡12人,伤11人。当人们还沉浸在这场事故造成的巨大悲痛之中时,8月20日,另一场更大的交通事故又在同一条乡村公路上再次上演。死亡26人,道路两边尸横遍野,一片惨景。两场事故,让几十个家庭残缺,甚至全家消亡。而事故的肇事者或死亡,或重伤。由于交通事故无法获得赔偿,死者和伤者家属带着巨大悲痛,多次聚集在县政府门前讨要说法,致使县政府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还有近30人前往重庆市上访。面对这种情况,县委、政府非常重视这两起特大交通事故,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两起案件的解决方案。并决定由法律援助律师为上访人提供法律援助,王子兰毅然地接受了这项巨大而艰巨的任务,负责处理这两起重特大案件的善后工作。
接到任务,王子兰当晚就出发,前往重庆接上访人员回彭水县。为了让上访人员自愿返回彭水,王子兰两天未眠,日夜穿行在死者家属中,看着这些残缺不全的家庭,看着这些失去父母、无人照看的孩子,看着这些头发霜白、风烛残年的老人,王子兰的心在流血、流泪。王子兰耐心的劝导死者家属,为他们讲解政策,讲解法律,让他们先回家等待,她请家属们放心。她说:“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的。”并答应尽快到他们家里了解情况。王子兰的行动感动了所有上访人员,他们终于自愿返回了家。
回到家后,王子兰立即带领同事着手调查取证工作。她到交警队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以及事故鉴定和处理意见;向公安局户籍部门了解死者的家庭情况;到民政局了解对儿童和老人的安置政策。为了进一步摸清死、伤人员的家庭情况,王子兰和同事一起,带着自己精心准备好的资料,挨家挨户的走访遇难者家庭。
由于两起事故都处在方圆不足百里的地方,一座座新坟遍地可见,空气里弥漫着纸钱烧过的味道。看到这种凄凉的景象,王子兰泪流满面,她下定决心,一定用全部力量处理好此事,让死者瞑目,生者安身。
一个星期过去了,王子兰风里雨里,日夜兼程,走访了38名遇难者的家庭,向他们了解需求,讲解政策,劝导安抚。有的乡村不通公路,王子兰在乡政府领导带领下,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鞋子磨破了,双脚走出了血泡,声音说哑了,王子兰无怨无悔。经过走访,王子兰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和充分的证据。
走访工作完成了, 案件进行到了实质性阶段。“7.3”案办理起来困难重重,由于车辆属于私人营运车,车子没有上保险,而且肇事司机和车主当场死亡,赔偿无从着手,案件进入死胡同。
“怎么办?我不能食言,不能让死者不能瞑目,生者不能安身。”王子兰告诫自己。
此路不通,王子兰和同事们便另起炉灶,重新研究案情,从本案相关部门入手,寻找突破口。他们重新到交警队调查取证,调查事故车辆车况,调查运管部门有无责任。经过重新调查,新的线索浮出水面。这辆车车况存在严重问题,事故是由机械事故引发,运管部门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王子兰代理死者家属将肇事车主和运管部门一并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判决均获胜诉。
“8.20”案处理相对简单,由于肇事车辆上了保险,而且在事发前十天新挂靠了一家运营公司,经多次调解,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都全额赔付,二十六个家庭都得到全额赔偿。
两起案件圆满的解决,一个个死难者家属怀着感激地心情,紧紧地握着王子兰的手说:“谢谢你们这些援助律师,我们永远忘记不了你们,为了我们,你们连水都没有喝上一口。”
“7.3”、“8.20”事件成功解决,引起了县委政府对法律援助的高度重视,县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认识。之后,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从经费和人员编制上都给予了保障,为法律援助工作大开绿灯。2004年,法律援助工作被县政府列入民心工程,王子兰也被县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团顾问,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讨论、决策,以及对日常工作的处理意见。
2004年、2007年连续两届荣获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1年被彭水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02年被该县县委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1999年至2007年连续九年被县妇联评为“创业女能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2004年被重庆市妇联评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同时被该县县委政府授予“十佳女杰”称号。2008年被县委政府评为“平安建设暨社会综合治理保稳定保平安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4月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07—2009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