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图书馆

崇明县图书馆

中文名 崇明县图书馆
地点 崇明大道7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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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图书馆

1996年8月,市委副书记陈至立、副市长 龚学平等市领导来馆视察,决定建造崇明县图书馆综合大楼,市拨专款500万,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1997年8月正式动工,1998年10月竣工。县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7129平方米(其中分馆750平方米,少儿馆646平方米),拥有藏书33万册,其中古籍图书26700册,阅览座位500个,发放借书证5000张,实行全开架借阅,凭证阅览。1995实行计算机管理。

崇明县图书馆新馆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对外开放,新馆位于县文化科技中心,地址:崇明大道7897号。

新馆概况:

崇明县图书馆新馆位于新城文化科技中心(崇明县崇明大道7897号),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四层。大楼建筑造型庄重大气,远看如多排巨大整齐的书本,使人进入馆内犹如置身知识的海洋。   新馆设置馆藏60万册(件),报刊1200种,阅览座席1200个,日均接待读者能力1000人次,读者用电脑200台,新馆将在提升传统服务优质化基础上,继续加强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广泛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实现文献资源数字化、数字资源网络化、网络资源共享化,最大程度地满足崇明地区居民的文化需求。

功能定位:

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地区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起着信息传递、知识导航的作用,是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地区文化品位的重要文化场所。因此,新馆建设集中体现开放性、多功能性、人文性等原则,努力成为本地区的五大中心。   1、图书文献收藏中心。是各种图书资料、科技信息、地方文献史料以及读物的综合性资料收藏中心。   2、信息服务中心。具有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各主要业务环节进行自动化管理,并能与国内外图书馆界的主要信息网络实现联网,并为崇明经济发展、企业产品开发提供有效的科技信息。   3、学术文化交流活动中心。组织专家讲座、综合素质教育、开展各类学术研讨。   4、社会教育培训中心。是全体市民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种技能培训中心,成为市民的第二课堂。   5、文化休闲活动中心。是市民在学习中休闲,在休闲中学习,进行人际交流的活动中心。各

各窗口开放时间如下:   总服务台 一楼 周二至周日 9:00—17:00   少儿借阅 一楼 周二至周日 9:00—17:00   报刊阅览 一楼 周二至周日 9:00—19:00   图书借阅 二楼 周二至周日 9:00—19:00   电子阅览 二楼 周二至周日 9:00—19:00   信息资料 三楼 周一至周五 8:30—11:00;13:00—17:00   专题阅览室 三楼 周一至周五 8:30—11:00;13:00—17:00

基本概况

崇明县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43人,大专以上19人,副研究馆员2人,馆员15人,馆内设流通部、采编部、宣传辅导部、电子技术部、咨询服务部、少儿部、办公室和堡镇分馆。主要对外窗口有报刊阅览室、综合阅览室、图书外借处、热门书外借处、多媒体电子阅览室、资料阅览室、崇明籍人士著作藏书室、龚弘先生赠书室、少儿图书外借、少儿阅览、低幼阅览等。少儿部对外挂牌“上海博士少年儿童美术图书馆”,系和上海中国画院联办,著名书画家程十发先生题写馆名,是崇明县培养书画人才的重要基地。

2001年12月18日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崇明分馆正式开馆,崇明读者可以不出岛借阅和查询上海图书馆和其他分馆的书刊资料,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崇明县图书馆积极开展各种读书活动,举办征文、演讲、书画、辅导、送书下乡、村馆联建文明单位等到活动。借阅、阅览、查询资料人数逐年上升。县图书馆自1987年以来,已连续八届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被市文明办授予“上海市公共图书馆规范服务达标单位”,被市老龄委授予“上海市爱心助老特色基地”。崇明县图书馆正在成为崇明岛上知识导航站,为崇明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读者证

1、办证:凡公民持有本人身份证、军人证至崇明县图书馆办证处(去上海图书馆直接办理也可),填写“读者证申请表”,交付押金100元,办证费10元,注册费10元。此后,凭“领证通知单”在办证处领取“读者证”。 2、验证:该证自办证之日起满一年,验证一次,交付10元。补证:读者凭身份证,军人证,交费10元,由图书馆或本人至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办证。

挂失:“读者证”如有遗失,请及时带好身份证到县图书馆外借处办理挂失手续。

3、退证:自办证之日起,满半年方可退证。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以及“读者证”,至崇明县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手续,领取押金。

使用:该证一次可借中文书刊5册,借期28天,逾期每天每册交纳0.2元逾期费。

崇明县图书馆

4、读者证使用范围:凭证可在二楼中心图书馆崇明分馆借阅处借阅。黄浦、静安、杨浦、南汇、宝山、嘉定、松江等凡属中心图书馆分馆单位均可使用,并可异地借还。 崇明县图书馆少儿图书室办证:

1、办证:凡公民持有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中簿,至崇明图书馆少儿部填写读者登记卡,交付押金20元,办证工本费3元,即办理少儿借书证。

2、 验证:该证自办证之日起满二年,验证一次,交费3元。

挂失:借书卡如有遗失,请带好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及时至少儿部办理挂失手续。

3、使用:该证可一次借书1册,借期30天,逾期每天交纳0.20逾期费。

退证:自办证之日起,满半年方可退证。退证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户口簿及借书证,至少儿部办理手续,领取押金20元。

阅览规则

1、报纸、杂志仅供室内阅览,请勿带出室内外,阅后按刊物编号放回原架。每次限拿一册,阅后调换。读者如有需求,可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

2、图书借阅规则: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进入本室,请出示借书证,领取“代书板”,一证一人。成人借阅证一次限错书4册,少儿借阅证一次借书一册。每次书刊借期28天,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逾期每册每天缴纳逾期费贰角。

3、读者必须办好借书手续,方可离室,如发现偷窃行为,按原价的10至15倍赔偿,并没收借书证。当天借的图书,当天不办理还书手续。借书时,请将书检查一遍,如有污损、缺页等,即交工作人员加盖检查章。还书时如发现有残缺、污损等情况,按原书价的1至2倍赔偿。

4、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按原书价的2至5倍赔偿。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则按整套图书定价的1至2倍赔偿。损坏、撕毁条码者,须交成本费和手续费叁元。

古籍藏书

崇明县图书馆承办的崇明县第24届少儿书画比赛决赛

1、《监撮》八册四卷,奉使纪胜,读使论略。

2、《清史揽要》6卷共2册。日本东京,增田贡编纂,记起顺治至同治八代二百三十年治乱盛衰之迹(光绪宣统未记)。

3、《退庵自订年谱》 《退庵随笔》(“二思堂从书”之一)光绪元年校刊,共22卷8册。福州梁氏藏版。

4、《新羲录》 光绪王午年,光绪八年。安徽太平县孙壁玉塘甫。

5、《清会典》(清)官修 万有文库本,典章制度。

6、《古今图书集成》原名《古今图书汇编》。类书名。所藏为1934年上海中华书局影印活字本。

7、《西湖志》 施奠东主编,1995年12月上海古籍出版字数1008000

8、《翠薇山房数学》光绪丁酉孟春月仿刊张作楠原本上海鸿宝斋石印,代数方面著作。

9、《则古昔斋算术》同治丁卯初春独山莫友芝检几何学方面,平面几何、立体几何、解析几何。

10、《二曲集》 二曲(先生)全集,共二十六卷,小山馆重校刊,李著。

11、《潜汤大司空遗稿》凡五卷,四册。集序、记书、辨、赋、论、传、墓志、杂文、诗。

12、《皇清经解》清代训释儒家经典书籍的汇刻。阮元主编。搜集清初至乾隆年间的经学著作七十四家,共一百八十余种,一千四百余卷。

13、《百子全书》又称《子书百家》。丛书名。清光绪间崇文书局辑。

14、《三鱼堂文集》十二卷 四册 陆陇其著

15、《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自庚 正月起至辛卯二月止 无锡薛福成叔耘纂著 光绪壬辰(1892)春 醉六堂发兑,3册6卷

16、《翁注困学纪闻》 上海文瑞楼印行

17、《通州直 志》 季念诒等纂 光绪元年刊(1875) 十七卷 十六册。

18、《朔方备乘》该书馆存六十八卷,刻印时间:光绪七年(1882)

19、《南屏神翰》1940年刊印。

特色文献

馆藏瀛洲诗抄

瀛洲诗抄 信息资料摘编正式改版

陆春涛欧洲笔记之写生篇作品展

台湾 海南 崇明两岸三岛艺术

生态崇明 海上花园

古籍善本价值

古籍藏书

崇明知名文化人士介绍

崇明籍人士著作

龚弘先生藏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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