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平。1964年12月生,汉族, 黑龙江省密山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行政干部学院毕业,大学学历。
1980年10月,尚志市公路管理站统计员。
1981年11月,尚志市交通运输管理站稽查员、股长、分站站长。
1993年6月,尚志市地方养路费征稽所所长。
1994年9月,尚志市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2003年2月,尚志市交通局副局长兼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2005年3月,尚志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兼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主抓交通党委、交通局全面工作。主管交通运输管理站。
2013年11月25日,尚志市委已对刘志平作出停职决定。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黑龙江省尚志市交通局局长刘志平存在‘买官卖官’、 拥有多处房产’及‘包养情妇’等问题”。对此,尚志市委25日晚间回应称,网帖所反映刘志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已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现已查结。对于调查中查明的刘志平存在的违纪问题,正在履行纪律处分程序。目前,尚志市委已对刘志平作出停职决定。
尚志市委表示,网友韩秀峰在天涯论坛发了《实名举报贪污、腐败官员刘志平》的网帖,反映尚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志平涉嫌的违法违纪问题,帖中所述的大部分内容已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现已查结。对于调查中查明的刘志平存在的违纪问题,正在履行纪律处分程序。目前,尚志市委已对刘志平作出停职决定,同时由主管副市长杨升主持交通运输局工作,待市纪委处分决定下达后,再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