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09——1982.08, 海南行政区农学院农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4.09, 万宁县港北区公所办事员
1984.09——1990.05, 共青团万宁县委宣传部长
1990.05——1993.02, 万宁县禄马乡党委副书记
1993.02——1994.01, 万宁县禄马乡党委书记
1994.01——1995.02, 昌江县叉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2——1995.09, 万宁县驻三更罗奔小康工作队队长
1995.09——1996.09, 万宁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1996.09——2001.03, 万宁市(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2001.03——2004.01, 万宁市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9.09-2001.07,在南京大学与海南大学合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4.01——2005.08, 万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08——2007.01,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01——2008.04, 万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08-200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04——2011.11, 万宁市政府副市长
2011.11——2011.12, 万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2011.12——2012.06, 万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2012.07—— 2016.04, 万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04——,万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4月30日,万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吴明阳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1月23日,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明阳当选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海南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在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违法填海,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中给予万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明阳(时任万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