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黄碧梧白鹤栖,城上击柝复乌啼。
客子入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
南渡桂水缺舟楫,北归秦川多鼓鞞。
年过半百不称意,明日看云还杖藜。
杜甫在夔州的时候,极其讲究诗律,写出了不少调高律细的诗篇,同时又想突破律的束缚,尝试一种新的诗体。有一天,他写了一篇非古非律,亦古亦律的七言诗:题目是《愁》,题下自己注道:“强戏为吴体。”接着,他又陆续写了十七八首这样的诗,其中一篇就是本诗《暮归》,于是唐诗中开始多了一种“吴体诗”。
前四句写暮归的景色:白鹤都已栖止在被浓霜冻黄的绿梧桐上。城头已有打更击柝的声音,还有乌鸦的啼声。寄寓在此地的客人回进家门时,月光已亮了,不知谁家妇女还在捣洗白练,风传来悲悽的砧杵声。“黄”字是动词。“柝”,现代称为“梆子”。天色晚了,城上守卫兵要打梆子警夜。唐诗中写夜景,常有捣练、捣衣、砧杵之类的词语。大约当时民间妇女都在晚上洗衣服,木杵捶打衣服的声音,表现了民生困难,故诗人听了有悲哀之感。
下半首四句也同样转入抒情。要想渡桂水而南行,可没有船;要想北归长安,路上还多兵戎。都是去不得。年纪已经五十多岁,事事不称心,明天还只得拄着手杖出去看云。这最后一句是描写他旅居夔州时生活的寂寞无聊。只好每天拄杖看云。浦起龙说;“结语见去志。”(《读杜心解》)此评也不确。应该说第三联见去志,结句所表现的并不是去志,而是寂寞无聊。
杜甫(公元712—公元770),汉族,河南巩县(今巩义市)人。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杜少陵,杜工部等,盛唐大诗人,世称“诗圣”,现实主义诗人,世称杜工部、杜拾遗,代表作“三吏”(《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三别”(《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原籍湖北襄阳,生于河南巩县。初唐诗人杜审言之孙。唐肃宗时,官左拾遗。后入蜀,友人严武推荐他做剑南节度府参谋,加检校工部员外郎。故后世又称他杜拾遗、杜工部。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一生写诗1500多首,诗艺精湛,被后世尊称为“杜甫诗圣”。
吴体七律和正体七律的不同处。宋人称吴体为拗体,其实这两个名词的意义并不一样。拗体有两种;一种是一首诗中只有一、两句平仄不合律,成为拗句。这种拗句往往由下面一句或一联挽救过来,故全诗还是正格律诗。另一种是每句都拗,不合律诗调声法度,读起来恰象古诗。所谓吴体,是指这一种拗体。
在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反之,在该用仄声字的地方,却用了平声字,使诗句读起来拗口,这便是拗字的意义。在上一篇里,我讲过,一首律诗的第一句第二字,决定了全诗的平仄粘缀格式,现在即以《愁》这首诗为例,第一句第二字“草”是仄声字,那么第四、六字必须是平、仄声字。我们依正体律诗的调声规律列为甲表。再按杜甫此诗的实际平仄列为乙表,就可以看出此诗的声调如何拗法:
甲乙
(句一) 仄平仄仄仄平
(句二) 平仄平仄平仄
(句三) 平仄平平仄平
(句四) 仄平仄仄仄平
(句五) 仄平仄平仄平
(句六) 平仄平仄仄平
(句七) 平仄平仄平仄
(句八) 仄平仄平仄平
乙表中与甲表不合的字,都是拗处。
一首诗中,偶尔有一、二处平仄不合律谓之失粘。失粘之病,有时是作者平时读字音不准,弄错了平仄。也有些是故意的,这就称为拗句。《愁》这首诗全是拗句,这就是吴体。这种拗法,只有在七言诗中出现,它们是律诗的形貌与古诗的声调的混血儿。
此外,还有一种拗句,在五、七言诗中部有。那是每句拗在倒数第三字,即五言诗的第三字,七言诗的第五字。例如,杜甫的《大云寺》诗句:
夜深殿突兀,风动金琅珰。
仄平仄仄仄平仄平平平
这一联上句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字,现在用了仄声的“殿”字。使全句有三个连用的仄声字,声调便急促而僵硬。下句第三字本来必须用仄声字,现在却用了平声的“金”字。这是因为上句既拗了一字,此处不得不再拗一字,使这二句不会影响到下面一联的声调,避免一路拗下去。所以这个“金”字的用法是为了补救上句的“殿”字。这就称为“拗救”。
又如杜甫《咏怀古迹》之二:
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上句第五字必须用平声字,或第六字用平声字,声调方能谐和。现在连用三个仄声字,就成为拗句。人们也许会问,律诗的平仄既然一、三、五不拘,为什么五言诗的第三字和七言诗的第五字还要斤斤较量。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应当先请注意五言句的上二下三结构,七言诗的上四下三结构。上面二字或四字是一个音段,下面三字又是一个音段。前一个音段,五言诗止有二字,可以随意用平仄。七言诗则有四字,应当使第二字和第四字平仄粘缀。下一个音段,五言和七言都是三个字,只要不连用三个平声或仄声字就没错了。“一洒泪”三字皆仄声,此句的音调就显得僵硬。必须把“一”字改用平声,使其成为平仄仄的句格,才可与下句仄平平和谐。如果“一”字不能改,可以把“洒”字改用平声,成为仄平仄的句格,也可以补救。不过句子还是嫌硬。
诗有两个“腰”。在每一句中,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是一句的腰。腰的平仄失粘,就是犯了“蜂腰”之病。“蜂腰”是调声八病之一,以蜂腰来比喻一句诗中两个音段中间的细弱。在整首诗中,绝句的第三句,律诗的第三及第五句,都是腰。这两处腰的平仄不合声律,就称为“折腰体”。这是诗的一种体式,不算诗病。
《中兴间气集》有一首崔峒的诗,题目是《清江曲内一绝》,题下注曰:“折腰体。”这是这个名词最早出现的地方。可知在天宝至大历年间,诗人们已注意到律诗的这一种变化,给它定了名称。崔峒的诗是:
八月长江去浪平,片帆一道带风轻。
极目不分天水色,南山南是岳阳城。
此诗第二句第二、四、六字是平仄平句格,第三句的第二、四、六字本来应当重复这一句格。可是现在却用了仄平仄,这就好比折了腰,使第四句的句格也不合律了。七言律诗的第三句应当和第二句平仄同,第五句应当和第四句平仄同,第七句应当和第六句平仄同。如果不是这样,也是折腰体了。折腰是律诗的变体,杜甫诗中折腰之例很多。但在七言律诗中,一般只许折腰一次。何义门以为崔峒此诗之所以称为折腰,“似指第四句第三字,非不用粘之谓。”按,此诗第四句第三字“南”,并无问题,不知何氏此言是什么意思。但他不知折腰是第三句的问题,却出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