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铭

中文名 黄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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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台湾司法圈的人都知晓,黄世铭从基层检察一路干起,工作相当勤勉,办案讲究证据,不畏权势,不讲人情。

嘉义地检署检察长

黄世铭曾因严格缉查赌博电玩惹恼当地业者,一度传出有人欲拿500万新台币买他项上人头。时任“法务部长”马英九还特地帮他安排保护人员。

桃园地检署检察长

1996年,黄世铭因一起疑似贿选案件竟大动作下令搜查李登辉和连战的桃园县竞选总部,其不畏权势、勇于办案的形象进一步凸显。

台北地检署

黄世铭接连经办多起重大“立委”涉弊案,还曾因大举搜查《中时晚报》引发舆论争议。期间,陈水扁当局重启调查“拉法叶弊案”(台购法国军火弊案),并强力要求检察部门起诉罪证不足的海军官员。黄世铭坚守专业予以拒绝,导致后来被调职。正是这种“硬要打老虎”的个性和作风,让黄世铭在岛内博得“司法铁汉”的声誉,并连续两次在台检察官改革协会票选最佳“检察总长”人选时排名第一。然而,黄世铭认法不认人的“刻板”作风也惹来不少政界人士的担忧。陈水扁在第二任期内两次考虑“检察总长”提名人选时都舍弃岛内舆论呼声较高的黄世铭,转而选择谢文定和陈聪明。

法务部政务次长

2008年5月,国民党重新执政。马英九任命王清峰担任“法务部长”,王清峰费尽心思几次拜访才成功延揽黄世铭任“法务部政务次长”。在担当“法务部次长”的一年多时间里,黄世铭在法务行政方面累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和资历。

任检察总长

台湾立法机构于2010年4月13日就“检察总长”提名人选黄世铭进行投票。民进党“立委”虽然全数投下反对票,但国民党挟席次优势,最后出席“立委”109人,同意票75张、不同意票32张、无效票2张。黄世铭通过多数同意,出任台湾“检察总长”。前任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因在陈水扁案中事涉行为不端,遭到台湾监察部门弹劾后,于2010年1月宣布去职,马英九随即提名黄世铭为新任“检察总长”。

黄世铭人事案公开后的第一时间,岛内舆论反应相当积极正面。国民党“立委”邱毅认为,这是马英九上任以来人事提名中最正确的一次。由于现任14名检察官均是由前“总长”陈聪明所任命,黄世铭若想展现积极办案的决心,上任后就必须展现铁腕作风,先把特侦组作彻底的改造。黄世铭对此则表示,法院组织法没有“更换检察总长,特侦检察官就必须总辞”的规定,特侦组检察官没有必要请辞归建。但他会在上任后尽速与检察官单独面谈,了解个别检察官的留任意愿及办案情况。检察官改革协会秘书长施庆堂也表示,黄世铭的操守和抗压性等各方面条件好,深获基层与各界肯定,是非常合适的人选。岛内法界普遍反响良好,期待黄世铭“办案讲证据、不畏权势的风格带领检察体系进入新的里程碑”。舆论还认为,黄世铭“蓝绿都不买账”,将来仍是一位“强势检察总长”。黄世铭接掌“最高检察署”后要面对的重大考验包括陈水扁家海外资产司法互助案、二次“金改案”后续侦办、蓝绿首长特别费案、前“行政院长”谢长廷政治献金案、乃至于“319”枪击案等。

办贪腐案

2013年7月13日上午,特侦组发动“正己项目”,针对四名“高院”法官,以及一名检察官等进行大规模搜索、约谈,其中包括搜证近3年发现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贿数百万元新台币和7月28日搜索约谈胡男到案。

特侦组指出,检察总长黄世铭在2010年7月间受理民众检举胡景彬涉嫌收贿等犯行,便核定列为“正己项目”,并在同年11月16日指定特侦组侦办,经长达近3年的搜证调查发现,确有收贿情事,且不只一次。2013年8月28日上午8时许,特侦组检察官持搜索票会同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检察事务官、中机站调查官及“司法”警察共计96人,兵分16路,前往台中市、台北市及新北市等地同步搜索胡的法官办公室、住居所。此外,同时对曾任“司法官”的林姓律师进行搜索并传唤胡及多名关系人、证人到案,以厘清案情。

台湾4名司法官涉贪遭声押禁见,成了“检察总长”黄世铭上任后的第一张成绩单。

涉泄密案

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总长”黄世铭涉犯泄密案,检方已与马英九办公室初步联系,以确认马英九何时有空,将依法传唤马英九作证。

台北地检署表示,受理民众告发“检察总长”黄世铭涉向马英九泄密等相关案件已逾20件,均指控“立法院长”王金平涉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司法关说案在2013年9月5日签结,黄世铭却在2013年8月31日就夜奔官邸向马英九密告这起关说案,涉嫌泄密。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指出,基于侦查不公开,检方无法对外说明侦办相关案件进度,承办检察官一切依法办理。

监听事件

监听乌龙

民进党籍高雄市议会副议长蔡昌达于2013年6月被特侦组起诉,10月1日中午蔡昌达召开记者会与党内同志同声痛批特侦组违法滥权,并公布首批黄世铭手稿签呈。蔡昌达表示,特侦组违反滥权,为办案而办案。特侦组监听他包括住家、服务处、公务与私人等9只电话。况且特侦组打击他的方式跟王金平“院长”如初一辙,也是趁他外出时,出其不意的起诉。此外,蔡昌达还表示,出炉的这份文件是蔡委任律师为了法庭答辩,权利前往调卷,才看到黄世铭的亲笔“指示”,取得过程完全合法。

律师出身的民进党籍高雄市议员连立坚表示,根据“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特侦组“对人”只能办“正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对事只能办“中央级选举”,而“检查总长”指定侦办的为重大贪渎、经济犯罪等。蔡昌达被特侦组诬控对地勇公司施压勒索一案,蔡昌达当时的身份为高雄县议员,此事并非选举案,更非重大贪渎、经济犯罪事件,依法特侦组无权侦办。

同党议员康裕成律师秀出资料表示,黄世铭为蔡昌达一案亲字批文“送特侦组郑深元检察官深入查办”,并盖上黄世铭的搜件章。康表示,黄世铭手写“深入查办”就是特别照顾,黄世铭已成政治打手,对蔡昌达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首度认错

2013年10月7日因监听过程中存在行政疏失,”黄世铭首度认错。在“立法院”接受备询时,国民党籍“立委”廖正元批评他在特侦组办案时,犯有“监听‘立法院’电话查证不周”、“执行追踪没有落实”和“事后发言不谨慎”三大疏失。

在此之前,因特侦组监听“立法院”0972开头的节费电话,黄世铭被“法务部”调查小组进行了约询。虽然调查结果尚未出炉,但有消息称,他们倾向于认同黄世铭的解释:承办案件的特侦组检察官,误将该电话认作是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助理的手机,因而向法院声请监听获许,并非有意监听“立法院”电话。黄世铭对“监听乌龙”具有行政疏失。

黄世铭此前因特侦组监听柯建铭,意外发现柯建铭请托“立法院长”王金平,要其就个案关说“法务部长”曾勇夫等人的对话,乃于夜晚向马英九汇报,引爆“关说门”事件。马英九和黄世铭站在了第一线,但从进展看,他们相当被动。

2013年9月11日,马英九大阵仗启动党纪,开除王金平党籍,想借此拿下王“不分区立委”职务,顺带将其拉下“立法院长”宝座。但王金平向台北地方法院诉求“假处分”,要求暂时保留行使国民党党员职权的权力。台北地院支持王金平请求。国民党提出抗告,但二审法院于2013年9月30日予以驳回。台湾是三审制,国民党本可再提抗告,但马英九经权衡后,决定不再抗告。这被认为是马英九拟缓和与王金平关系的迹象。

在此之前,台“行政院长”江宜桦受到“立法院”民进党籍“立委”抵制,连续多日无法上台作报告。僵局之下,江宜桦主动伸出橄榄枝,于2013年10月4日下午约见王金平,展现了善意。

下台提案

台湾“立法院”民进党、“台联党”团22日在“立法院”提案要求“检察总长”黄世铭下台,在部分蓝营“立法委员”倒戈下,经过两次表决,以赞成46人、反对38人、弃权12人,通过这项提案。

2度表决结果,出席96人、赞成46人、反对38人、弃权12人,赞成者多数通过,当“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提案通过时,现场立即响起一片欢呼声,赞成提案的“立委”更不断高呼“立即下台”“‘监察院’加油”。

法院宣判

2014年3月22日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案被判刑,法官虽考量他是出于捍卫司法不容政治势力关说(游说),但他违反正当程序又不认罪,因此不宣告缓刑。

黄世铭被控在去年9月调查司法关说案签结前,就向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等人报告案情及后续办案计划,并内附“立法院长”王金平等人的通联记录及监听译文等侦查秘密,经告诉人柯建铭等超过百人告发,遭台北检方依泄密等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黄世铭不认罪,企图说之以理,抬出司法正义、“宪政”公平、重大社会公益三面大旗,强调揭发“(台湾)史上最大司法丑闻”,他向马英九报告行政不法、开记者会,未泄密或违反侦查不公开;他也不忘动之以情,说问心无愧,没有对不起台湾社会和人民。

但合议庭综合马英九、江宜桦等人证词、及书面专案报告,一一驳斥黄世铭说法,认定台湾检方特侦组确实出于怀疑检察官林秀涛涉嫌贪污的刑事案件,因此实施监听,且当局领导人、“行政院长”对本案涉关说者并没有法定行政惩处权限,因此黄世铭行为构成泄密、违反侦查不公开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合议庭认定,黄世铭不是依法定程序向权责机关告发有人涉司法关说案,而是泄漏侦查秘密,行为可訾,但考量他的动机是为捍卫司法独立性不容政治势力关说,疏于考虑及程序规定,并非恶性重大,审酌他犯后态度不认罪,依违反”通保法“等罪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1]

退休生效

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申请退休核准,2015年1月6日起可月领17万多元新台币的高薪。2015年1月5日台湾“检察总长”颜大和受访表示,黄世铭今天是请假,一度到办公室整理打包;目前收到“铨叙部”核准公文后,黄世铭2015年1月6日退休正式生效,等于今天是他上最后一天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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