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力李亚力,男,汉族,山西省朔州市人,函授本科,参加工作后任省公安厅治安处秘书科、基础科干事。
1987年,任山西省公安厅治安处副主任科员。
1989年,任山西省公安厅治安处户籍科副科长。
1990年,任山西省公安厅治安处基础科科长。
1992年,任山西省公安厅预审监管处副处长。
2000年,任山西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副总队长。
2001年,任山西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调研员。
2002年,任山西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政委。
2003年,任山西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4年,任山西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6年,任山西晋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8年,任山西晋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1年11月22日-2013年1月13日,山西省太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任命李亚力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
李亚力(3)停职调查
2012年12月6日晚,山西省太原市全市公安干部大会宣布中共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决定,停止李亚力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接受调查;免去其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由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兼任。
留党察看
2013年1月13日,山西省纪委决定给予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职务。[1]
李亚力在处理其子李正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构成渎职错误。同时,李亚力有违反廉洁自律错误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太原市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依法逮捕
2014年12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山西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亚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