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华平

沐华平

中文名 沐华平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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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2.09—1986.09, 南京工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沐华平沐华平

1986.09—1988.09, 新疆十月拖拉机厂技术员;

1988.09—1990.02,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机械学专业研究生(提前直读博士学位);

1990.02—1994.06,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机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4.06—1996.09,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科技司计划处干部、主任科员;

1996.09—1998.10,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宣传处副处长;

1998.10—2000.12, 科学技术部直属机关团委书记(1999.08正处级);

2000.12—2003.11,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3.11—2007.02,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局级)(其间:2005.08—2006.09,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行政学院访问学者);

2007.02—2009.03,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03);

2009.03—2010.0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0.07—2013.1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11—2016.05, 重庆市渝北区委书记;

2016.05—2016.06,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渝北区委书记;

2016.06— 2017.10,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

2017.10 被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2]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27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沐华平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

2016年6月2日,渝北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传达贯彻重庆市委关于渝北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重庆市委决定:沐华平同志不再担任渝北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沐华平沐华平2017年11月9日下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经表决,决定免去沐华平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荣誉记录

曾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先后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会议发表专业类论文30余篇,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10多篇,参与国家“ 863” 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大项目事项,获得省部级奖励3项。

人物事件

2017年9月,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中,因未有效督促永川区人民政府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开展煤矿“打非治违”等工作,未有效督促重庆市煤管局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属于应当问责的情形,建议对其通报。

沐华平沐华平2017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沐华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沐华平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大搞利益交换;违反工作纪律,为追求所谓的“政绩”,在重大项目决策中严重失职失责;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沐华平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按程序免去其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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