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文凭考试

学历文凭考试

中文名 学历文凭考试
时间段 199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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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1993年率先在北京进行试点。课程设置一般在15门左右,其中10门课程需要参加省级自考办组织的统考。公共课为全国统考,专业核心课为省级统考。其余课程由学校自己组织命题考试。有别于自考全部课程都参加统考的考试形式。

证书

学历文凭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办统一印刷(带有流水号),由省级考办颁发。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同的是,主考院校变成了就读学校,同时加盖省级自考委的印章。照片部分采用打印或者纸质照片加盖钢印的方式进行防伪,证书底纹采用防伪印刷,有斜体NEEA的水印。

入学

学历文凭考试入学采用宽进严出,入学时不需要通过考试,由校方决定是否录取。

考试

学历文凭考试的学习期限为六个学年(从9月至7月算一个学年),其中在校学习3年,离校续考3年。超过期限不予办理毕业。2002年-2004年入学的考生均要在2008年之前结束考试(不足六个学年),办理毕业证书。考试安排在每年的1月和7月,从2005年开始每年1月和7月各安排一轮全国统考公共课,以增加考试机会。为了使考生早日完成学业,部分省市规定,允许使用自学考试相同或相似课程替代文凭考试课程。

全国统考课程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在1998年、2001年、2004年共有三个版次,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最终版考试大纲于2003年上半年修订完成,从2003年下半年考试开始使用。全国统考课程包括:[0004]大学语文,[0005]高等数学,[0006]会计学基础,[0007]基础英语,[0008]计算机基础,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专业核心课由省级自考办遴选普通高校选定教材,命题、阅卷。

全国统考课以及省级统考课的组考、阅卷均由省级自考办完成。

专业课和实践环节由民办高校负责教学、命题和阅卷,校考课试卷要求保留,由省级考办备查。

问题与思考

学历文凭考试最初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当时高考录取率低,上学难教育资源缺乏而产生的。但是到了2000以后随着国家教育资源的放开,扩招政策的实行。学历文凭考试逐渐成为了历史过度的产物。

善后工作

教育部在2004年7月公布了取消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在2007年完成学历文凭考试的全部工作。部分省市允许考生将已经取得的学历文凭考试成绩转入自学考试,并按照自学考试计划办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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