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生

于永生

中文名 于永生
籍贯 山东郯城
毕业院校 临沂师范专科学校
国籍 中国
目录导航

人物履历

1987.09——1989.07,山东省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01,中国银行山东省临沂支行外汇信贷科办事员、副科长;

1991.01——1992.09,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分公司临沂支公司机绣科副科长、科长;

1992.09——1994.07,中国银行山东省石臼分行外贸信贷科科长;

1994.07——1995.07,山东省临沂地区丝绸抽纱公司经理助理;

1995.07——1996.05,光大山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05——1997.11,山东省临沭县二轻工业联社主任;

1997.11——1998.06,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8.06——2001.01,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01——2003.06,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6——2004.10,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4.10——2005.10,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5.10——2006.12,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副主任(正处级);

2006.12——2008.05,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主任(2005.03—2008.01,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法学专业学习);

2008.05——2010.07,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综合训练基地主任(期间:2009.05-2009.09,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康涅狄格中央州立大学培训团学员);

2010.07——2013.01,山东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警务警察总队总队长;

2013.01——2013.12,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2——2015.01,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01——2016.02,山东省潍坊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02——2020.06,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济宁行政学院院长;[2]

2020.06——2020.07,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3]

2021.03——2021.04,济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21.04,济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4]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5年1月24日,山东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市长刘曙光的提请,决定任命:于永生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

2015年12月,确定为交流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考察对象。[6]

2016年2月4日,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于永生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

2020年6月7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于永生拟任设区市副厅级领导职务。[7]

2021年2月28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于永生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8]

2021年3月16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决定于永生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于永生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9]

2021年4月27日,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选举于永生为市长。[10]

2022年2月20日,中共济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于永生为市委副书记。[4]

2022年2月26日,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永生为市长。[11]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