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义兴
1997年02月至1998年03月,任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8年03月至2002年05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2年05月至2008年05月,任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02年5月确定为正厅长级、一级高级检察官);
2008年05月至2015年01月,任福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任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5年01月至2015年02月,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5年02月至2015年03月,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司法厅厅长;
2015年03月至2018年01月,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2018年03月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5年1月31日,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进行大会选举。经无记名投票,陈义兴当选第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2015年02月16日,福建省司法厅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司法厅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变动的决定。陈义兴同志当选省政协副主席,不再担任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书记、委员和兼任的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职务。
2015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福州闭幕。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免去陈义兴的福建省司法厅厅长职务。[1]
2018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陈义兴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
2018年1月29日,换届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2018年3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当选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