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级

降级

中文名 降级
词性 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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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jiàng jí
  动词
  降低级别或年级
  《 公务员法》中对降级有以下描述: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 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 知 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 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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