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机构法人,“买者自负”是市场经济中一个起码的常识与原则。
2006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首次提出了“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买者在市场上通过自身的行为获得收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但是,“买者自负”想要真正获得预期效果,需要投资者更新传统理财观念、商业银行严格承担信息披露责任,以及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