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啸天

闫啸天

中文名 闫啸天
父亲 闫爱民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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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事件经过

媒体报道:

闫啸天因掏鸟被判十年半闫啸天因掏鸟被判十年半2014年7月,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号,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其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闫啸天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2014年7月27日,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闫啸天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批准逮捕。[2]

法院辟谣

《大学生家门口掏鸟16只卖千余元获刑10年半》短短一个标题包括三个谣言,还有一个极具误导性信息。第一个谣言:这些鸟不可能是一个鸟窝掏的,燕隼一般产卵2-4枚,平均3枚。要掏16只幼鸟至少要掏五六个鸟窝。第2个谣言:不可能家门口掏,食肉动物需很大狩猎范围。燕隼是活动范围捕食空间很大的猛禽,掏五六个窝必是大范围捕猎结果。第3个谣言:被判10年不仅因这次捕燕隼,他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一员,曾非法收购国家二保动物凤头鹰转手出售牟利。判10年是数罪并罚结果非一个案件。

事件结果

2014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4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年8月17日,新乡市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了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2]

闫啸天掏鸟案件闫啸天掏鸟案件(2)2015年12月3日晚18时,被判刑大学生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替儿子请了律师,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相关申请已递交新乡市中院,正在等待通知。晚19时,法晚记者获悉,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2]

2016年4月26日,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诉后,被判刑大学生闫啸天父亲闫爱民及另一被判刑青年王亚军父亲王不井,2016年5月10日下午主动向新乡市检察院自首。自首理由是:“曾在该案中向辉县市公检法办案人员及领导多次行贿。” [3]

2016年9月26日,新乡市检察院作出申诉审查结果,新乡市检察院认为,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新乡中院刑事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闫爱民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4]

2019年7月,河南高院作出通知书,驳回其再审申请。法院审查认定,闫啸天伙同王亚军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及隼科鸟类16只的事实,有两人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一审开庭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当庭供认,公安机关从闫啸天手机中提取的照片以及在其家中查获4只隼鸟等证据均予证实。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其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 [5]

2023年5月11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社交媒体发视频称闫啸天要出狱的信息。[6]

2023年5月27日,服刑8年10个月的闫啸天出狱。[1]

事件影响

根据2000年12月1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具体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最主要的两个标准,一是数量,二是价值和非法获利所得。法庭上并未对涉案的燕隼价值进行讨论,而其中的非法获利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对捕猎燕隼数量的认定,是此案量刑的最大变数。据介绍,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情节严重是6只、情节特别严重是10只以上。

一审法院认为,闫啸天和王亚军两人向侦查机关供述他们掏了16只。后续在出售时留下的聊天记录、手机信息等证明他“已经明知”。

此案当年的判决就引发了很多争议,不少人认为法院的量刑过重,认为“对于此类犯罪,不能一味注重严厉的人身罚,而要注重添加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罚,并把这些财产用于动物法益的修复。”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警示了潜在的盗猎者,增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6]

个人生活

父亲:闫爱民[2]

人物评价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对此也表达了看法,认为此事引起舆论热议源于“三个不知道”:第一,人们觉得大学生不知道燕隼是国家保护动物以及掏鸟窝的法律后果;第二,很多人并不知道相关法律条文的量刑标准;第三,公检法相关人员不知道判刑后会引起这么大的舆论反应,没能事先作出清楚解释。

白岩松认为,捕鸟在不少人眼中并不是多大危害的事,很多人也并不了解一些鸟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而在生活中因为无知而犯法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不知情并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此案的意义在于提醒公众,掏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窝,是严重的犯法行为。

白岩松称,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白岩松 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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