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上海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上海市水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13年02月,上海市委副秘书长(正局长)。
2014年11月-2021年03月,上海市长宁区委书记、常委、委员。
2021年0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一届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2014年11月21日,上海市长宁区举行党政负责人会议,宣布上海市委决定:王为人担任长宁区委书记。
2017年5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世博中心胜利闭幕,会议选举王为人为中共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1]
2017年5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王为人出席党的十九大。[2]
2021年3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为人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3]
2021年3月29日,上海市长宁区召开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会议宣布了市委决定:王为人不再担任长宁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