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中文名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提出时间 十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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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 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1]并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2]明确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可见党对扩大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高度重视以及其中蕴含的丰富的价值取向。

简介

政治参与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组成、运行和决策或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政治参与是公民自下而上的政治行为。它旨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同政府活动相关的所有公共政治生活,体现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民主制国家的一种特有政治现象。

分类

政治参与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公民是否意识到自身权益的存在及参与政治的必要性为标准,可以把政治参与分为主动参与和动员参与;从参与主体的行为方式看,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从参与主体的行为合法性看,可以分为 合法参与与非法参与;从参与是否受到合理规制或规范看,可分为有序政治参与和无序政治参与。[3]

参与

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是否有权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去影响 政府决策,享有参与政治权利的公民在实际政治活动中能

否广泛参与并对政府决策具有持续性的重要影响,是衡量这一国家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政治参与程度,一般通过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两个维度来表示。政治参与的广度,主要指参与政治活动人数的多少及其政治参与内容的广泛性;政治参与的深度,主要指影响政府决策的程度及持续性。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指公民在认同现有制度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和绩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而进行的各种有序的政治活动,它包括各种利益表达、利益维护的方式,是有 领导、有组织、有秩序、自主、理性和适度的政治参与行为,有序也包括制度化、规范化、法规化。

价值取向

(一)更好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公民的公共意识、参政意识和权利意识

(三)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政治稳定

(四)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的目标

具体过程

扩大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具有多重的价值和作用。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方面:首先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序参与。第二,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最主要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第三,要重视构建新的、有效的政治参与平台。要开辟新的政治渠道。比如公民投票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各种各样的民意调查制度。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等方式就政策或法律中的某项规定广泛征求意见,既要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也要听取普通公民的意见,使各阶层的利益和要求都能得到体现和表达。第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可以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 人大代表。

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最后,在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正当利益之间的关系,既要尊重多数,又要注意保障少数人的正当权益。[4]

四个并举

1.形成思想共识和创设社会环境并举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氛围,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前提和保证。当前,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对公民的政治教育,增强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意识,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增强国家机关人员的 公仆意识和以民为本、 民意为先的理念,消除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和抵触、厌烦心理,以积极的态度、合作的行为,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解决好工作层面上的问题,创设融洽有序的合作互动环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需要有一个大的环境、新的机制和法的保障。这就要求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都要在工作的层面上进行配套并加以推进。尤其是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主要领域的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与修正以及公共事务的管理,迫切需要政府建立与 公民良性互动、合作的机制和制度,并在工作过程中落实具体的措施。

2.扩大直接参与和扩大间接参与并举

人大工作就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根本载体和现实平台。作为地方人大,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就是牵住了人大推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牛鼻子”。具体要突出三个重点、发挥好四个方面作用,即突出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推进基层民主为重点,发挥好宣传引导、平台载体、指导监督和代表主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举、信访、意见公开征集、听证和旁听等公民直接参与的相关制度,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稳妥地扩大 公民直接有序的政治参与。

3.拓展平台载体和畅通参与渠道并举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需要进一步拓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平台载体。近年来,延平区人大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立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公开征集意见等制度,开展旁听法庭庭审、公诉案件听庭评案、民主评议政法单位创建“人民满意”工作等监督活动,组织代表参与“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意见征询、绩效考评、行风测评等全区性的活动,扩大参与平台,拓展代表和公民政治参与的领域。今年还首次在西芹镇启用远程视频进行代表培训以及代表和选民、村民与镇领导的互动联系,面对面沟通对话、反映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积极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平台载体的同时,还应切实保证参与渠道的畅通。今年,我区在 大横镇开展的市区镇三级代表联系村代表、户代表试点工作,使村民反映意见、表达诉求更加快捷、及时,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更加畅通,代表联动发挥整体作用得以提升,有效地促进了村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4.扩大参与广度和提高参与质量并举

随着 公民政治参与面的扩大和参与程度的加深,公民对有序政治参与的质量,如在基层民主方面,对民主选举、参与监督和管理等民主权利的保障,必然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如不能得以实现,势必挫伤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降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质量。另一方面,基于存在公民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获取政治信息的途径以及自身政治判断力均存在差异等因素,导致公民对问题的意见产生分歧而造成决策通过时限的延长,这有悖决策者初衷。为此,在着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效度问题。在积极增进公民对政治体系和民主程序的了解,传授公民政治知识,提高公民 政治参与的技能的基础上,从实践入手,加强对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引导、指导和监督,引导公民选择切实可行,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政治参与形式,使新时期的政治社会化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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