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的前身)投资系,毕业后进入财政部会计司工作。历任会计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核心组成员、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等。[1]
2015年10月,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司长级)。
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正司长级)。[2]
2015年10月27日,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官网获悉,财政部党组已任命刘光忠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司长级)。[1]
2016年4月22日下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财政部人事教育司领导宣布学院领导干部任免决定。任命刘光忠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正司长级)。
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咨询论坛中国代表。
长期从事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理论与实务研究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负责制定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会计制度,主持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多项具体会计准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