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五庭庭长;
2016年8月,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年3月,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
2016年8月,任命董国权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3]
2017年3月23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月17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董国权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