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1]
202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任免信息,免去张利文兴安盟副盟长职务,提名张利文为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
2023年3月12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张利文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