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安义,男,甘肃镇原人,汉族,1954年10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揭阳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72.02--1973.09 甘肃省镇原县孟坝公社刘城大队文书
1973.09--1975.09 甘肃省庆阳地区师范中师部读书
1975.09--1980.03 甘肃省庆阳地区文教局工作
1980.03--1983.01 甘肃省庆阳地委档案处工作
1983.01--1983.09 甘肃省庆阳地委宣传部工作
1983.09--1985.07 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
1985.07--1988.05 甘肃省庆阳地委宣传部副科长
1988.05--1989.08 汕尾市委宣传部副科长
1989.08--1991.05 汕尾市政协办公室科长
1991.05--1993.03 汕尾市政协副秘书长
1993.03--1993.09 汕尾市监察局副局长
1993.09--1997.07 汕尾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1995.06提为正处级干部)
1997.07--1998.05 汕尾市纪委副书记
1998.05--1999.05 汕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其间:1998.09--2001.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9.05--2001.03 汕尾市委副书记
2001.03--2005.04 揭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5.04--2006.12 揭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6.12--2007.01 揭阳市委副书记、党校校长
2007.01--2011.12 任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
2011.12—2012.01 任揭阳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2.01--2015.10揭阳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广东省九、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政协委员,中共揭阳市二、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届人大代表,市五届政协委员。[1]
2016年1月19日:18日下午,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原因,会议经过表决,撤销杜安义十一届省政协委员资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