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刚,山东成武副县级干部。
2014年10月31日,因受贿通奸被双开。
2015年1月20日,郓城县院办理的起哦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刘启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
给予刘启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菏泽市监察局报菏泽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郓城县院办理的刘启刚(成武县副县级干部)涉嫌受贿罪一案于2015年1月20日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