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苏波

李苏波

中文名称 李苏波
出生日期 19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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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李苏波 原名李祥甫,曾用名李维涛,生于1917年11月,东明县陆圈镇油坊李村人。1934年起先后在开封大河中[1]学、两河中学、河南大学预科班读书。

任职经历

1936年6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并任队长,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任东明县三区工作员。1938年入华北抗战学院学习,后任华北抗战学院指导员、冀鲁豫救国总会工作组组长、长垣县救国会训练班教导员。1939年起,先后任菏泽县抗日基干大队和八路军冀鲁豫支队五大队政治教导员,南乐独立团政治处主任、团政治委员、党总支书记。1942年12月起,先后任冀鲁豫军区第五军分区政治部敌工科科长、城工部副部长,冀鲁豫沙区办事处敌工科科长。1944年8月起,先后任冀鲁豫陇海办事处主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陇海路工委书记兼开封、徐州工委书记,豫东办事处主任。其间,参与了策动伪张岚峰部56师、55师等起义的组织工作,曾以八路军总部代表身份到商丘与张岚峰谈判策反。1945年12月起,先后任冀鲁豫军区豫东纵队政治部主任、参谋长、党委书记。1947年9月起,先后任豫皖苏区第二军分区参谋长、党委书记兼淮太西指挥部指挥长、工委书记,涡河工委书记。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第16军第48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渡江战役和解放大西南战役。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曾五次受到奖励。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贵州省遵义地委第一书记兼专员、遵义军分区政治委员。

1957年夏,时任中共遵义地委书记的李苏波接到了中共贵州省委第一书记苏振华传达的彭德怀指示:中央军委很关心寻找邓萍同志遗体埋葬处这件事,希望当地政府帮助寻找邓萍遗骸的下落。

1961年起,先后任国家煤炭工业部六枝矿务局局长,贵州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兼省农办副主任及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乌江渡水利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国家水电部第八工程局局长、党委书记。1973年1月任中共遵义地委第一书记。1976年5月起,先后任河南省电业局局长、党组书记,河南省经委主任、党组书记,国家水电部华中电网局局长、党委书记,国家水电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其提出的从长江下游抽水基本沿京杭运河输送到华北东部的南水北调方案,得到国家专家组肯定,称之为“李苏波方案”,该方案已作为国家重点工程付诸实施。曾当选为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贵州省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1985年退居二线,1993年2月离休。

李苏波,任职遵义地委第一书记期间,李苏波提出打造“贵阳小北京,遵义小上海”的“个人”决议!在未经国家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一声令下!把贵州省遵义市丁字口到金银新村附近的房子强制拆除,不管不顾贵州人民的死活!近几千户家庭,寒冬腊月无家可归!饿死民众!发泄私欲!是造成“遵义惨案”的主要责任人!

1976年5月起,李苏波惧怕贵州民众,逃离贵州

遵义是所谓“革命圣地”,以一九三五年一月中共在。但李苏波当上地委书记,遵义却成了人间地狱,农民成批成批饿死。有些地方,全家全家的死绝,成堆成堆的埋人。一书作者,全家八、九口仅一人活了下来。一九六○年春,贵州省检察院将遵义分院报告的饿死人、人吃人的情况写进简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省委闻知,下令即刻收回,可是晚了一步,北京还是知道了“遵义事件”。四月间,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帅孟奇打电话要贵州省委监委汇报遵义死人的情况。省委书记李景膺将监委写的报告收去,还未交到中央。一九六○年七月三日,李景膺向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汇报“遵义事件”,说遵义地委“存在著严重的官僚主义”,李景膺亲去遵义处理事件时,迫于李苏波的威望,仅仅将几个县委书记撤职了事,而将地委书记李苏波上调到省里当了计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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