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国民村镇银行

平果国民村镇银行

中文名 平果国民村镇银行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等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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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8年6月30日, 广西 壮族自治区首家 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开业。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百色市委、市政府以及 平果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批准,由浙江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和中国银地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三民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区内外优质企业共同出资筹建,依法享有 独立法人地位的新型 金融机构。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将以平果县城乡居民、中小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构建“村镇金融便利站”式的现代 零售银行,对于解决当地目前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及支持 新农村建设等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 企业法人的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 贴现;从事 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 承销 政府债券; 代理收付款项及 代理保险业务;经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发展目标

  实现对目标客户金融需求的充分覆盖;实现自身 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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