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雄飞,男,汉族,大学文化,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1983年9月至1984年8月,在南充绸厂财务科工作。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任南充绸厂办公室秘书。
1988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南充绸厂总经理办公室秘书。
1992年11月至1998年7月,任南充绸厂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
1998年7月,担任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5年12月31日,兼任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5月,任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9月2日,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公告,称罗雄飞等三位公司高层因涉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收到证监会开出的罚单。[1]
公告称,2015年4月至6月间,公司董事长秘书罗雄飞等人授意下属先后三次网上发帖,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及公司其他资产重组信息,其行为已涉嫌扰乱证券市场 。根据证监会开出的罚单,罗雄飞被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