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笛

肖笛

中文名 肖笛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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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学生

1988.07——1990.06,鄂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

1990.06——1992.06,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2.06——1998.06,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科副主任科员

1998.06——2002.12,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主任科员

2002.12——2003.0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主任(正科级)

2003.03——2006.12,鄂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副县级)

2006.12——2014.0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正县级)(其间:2007.03——2008.0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习;2011.11——2012.01,湖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县处班培训学习)

2014.03——2015.04,鄂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改革办主任

2015.04——2016.11,鄂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

2016.11——2016.12,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2016.12——2017.01,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7.01,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22年6月不再担任)[2]、党组书记[3]

2022.05——,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肖笛为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4]

2022年1月9日上午,黄冈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选举肖笛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5]

2022年5月4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肖笛拟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提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6]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肖笛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

2022年6月24日,根据肖笛因工作变动辞去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笛辞去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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