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洋,承担我国国防尖端武器研制任务的某军工集团公司某研究所办公室打字员。
国产火箭筒生产线某军工集团公司某研究所承担着我国国防尖端武器的研制任务,其研制的某型号装备,是未来战争克敌制胜的秘密武器。
于洪洋毕业后进入军工单位,成为某军工集团公司某研究所办公室打字员。境外情报人员为于洪洋送钱赠物,而于洪洋境外情报人员提供工作研究所的资料。
于洪洋大肆窃取大量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对国防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失。
经过侦查,国家安全部门抓获于洪洋。
2015年1月2日,于洪洋因涉嫌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
从军工单位的员工堕落为与人民为敌的间谍,主要原因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在敌特的物质进攻面前,心里防线瓦解,最终走上犯罪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