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09月至1991年08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1年08月至1993年03月,在陕西省纪委二室工作(其间:1991年08月至1992年12月,在陕西省麟游县、凤翔县、安康市参加农村社教)。
1993年03月至2002年09月,在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2年09月至2006年04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6年04月至2006年11月,任陕西省纪委干部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04年03月至2006年09月,参加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06年11月至2007年03月,任商洛市纪委副书记。
2007年03月至2008年08月,任商洛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08年08月至2010年06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主任(正处级)。
2010年06月至2011年05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厅级)。
2011年05月至2011年12月,任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纠风室主任(副厅级)。
2011年12月至2018年01月,任铜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
2018年01月至2018年04月,任铜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3]
2018年04月至2022年03月,任渭南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4][5]
2022年03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6]
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西安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西安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
2018年1月18日,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王瑞峰为铜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3]
2018年4月2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宣布省委对铜川市党政班子有关领导同志任免职的决定。免去王瑞峰铜川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不再担任铜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8]
2021年6月14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王瑞峰拟为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人选,任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9]
2022年3月15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王瑞峰当选为第十四届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10]
2022年3月31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瑞峰为西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