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昌 [清]字菊友,钱塘(今杭州)诸生,官江苏直隶州知州。善行楷,工六法。《画家诗抄》
一、修道路。陈应昌到任后,目睹贡山交通阻塞的情况,为便于与内地的交往,于有限的钱粮税款中,拨出部分款项进行修桥筑路。1932年,发动全县每户出一个劳动力,与维西县联合,修筑从贡山腊早到维西岩瓦的人马驿道。经过一年的努力,初步修通了腊早至维西岩瓦甲子河边的驿道,在沿途和马各洛山上修建木楞房三间,供来往行人投宿。从甲子河边到岩瓦的一节驿道,于解放后继续完成。在修筑人马驿道的同时,陈应昌又在贡山住商、绅民中发动募捐,筹集修桥筑路经费,从丽江九河等地请来木工、石匠,发动当地群众献工献料,修复了多年失修的普拉河桥,打通了尼阿达险崖和达拉底陡壁等处栈道,使行人免受登缘独木天梯之苦,初步改善了南北交通。
二、办教育。陈应昌到任时,贡山只有清光绪年间办起的两所初级小学,而且时办时停,不能巩固。陈到任后,在各区所办了四所小学,其中打拉小学,聘丽江九河人姚兆祥任教员,永拉嘎小学,聘杨瑞宗任教员,茨开小学和普拉底小学,聘尹佐汤等任教员。后来,省教育厅批准成立贡山省立两级小学,校址选在打拉,拨大洋二千元,盖了二层楼的两幢校舍,共12间,委胡安明为校长,聘了六个教员,从而使当地少数民族子女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贡山教育事业在陈应昌任内有了实际的发展。
禁止土司收税。陈应昌到任后,看到贡山人民十分贫困,还要分别向维西叶枝土司、西藏察瓦龙土司交纳贡税,独龙江群众还要承受察瓦龙土司“放盐账”的高利贷剥削。民不聊生,痛苦不堪。为了减轻群众负担,陈应昌向土司发出通告,严禁他们继续向贡山人民征收纳贡和“放盐账”。叶枝土司经严禁后,不敢再派人到贡山收贡。察瓦龙土司不听劝谕,恣意征收,结果与独龙族群众发生冲突,独龙族群众打伤了土司收税人,夺走枪支。察瓦龙土司不服,到贡山打官司。陈应昌便判土司违禁收贡,咎由自取,并正告土司,如果今后仍要执意违令到独龙江收贡放盐账,引起民众反抗,后果要由察瓦龙土司完全负责。察瓦龙土司知道陈应昌态度强硬,这才放弃了对独龙江的剥削。
陈应昌禁止土司纳贡,对贡山人民办了一件好事,但对设治局的负担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原来设治局只征收门户费,公务人员拿钱买粮吃,后来杨绍宗出点子收公粮供给公务人员,陈应昌点头同意,从此贡山群众开始负担公粮,持续到贡山和平解放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