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据(6)曹操之子。建安十六年(211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徙封宛侯。黄初二年(221年),进爵为公。三年,为章陵王,其年徙封义阳。旋又徙封彭城、济阴。五年,改封定陶县。太和六年(232年),复封彭城。景初元年(237年),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户邑。三年,复所削户邑。嘉平六年(254年),司马师废齐王芳,欲立据为帝,以皇太后反对,未果。
曹据,曹操之子,环氏所生。
【211年】 曹据被封为范阳侯。
【217年】 曹据被改封为宛侯。
【221年】 曹据进爵宛公。
【222年】 曹据被改封为章陵王,其年徙封义阳。文帝以南方下湿,又以环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封济阴。
【224年】 曹据封地改为定陶县。
【232年】 曹据被封为彭城王。
【237年】 曹据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
【238年】 曹据复所削户邑。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户。
曹冲死后,曹操命曹据之子曹琮为曹冲的后人。
司马师逼走了曹芳,准备立彭城王曹据,而曹据是明帝曹睿的叔叔,立曹据就意味着明帝断子绝孙,于礼不通。于是司马师听从了郭太后的意见,立了高贵乡公。
父亲:
曹操
母亲:
未知
配偶:
未知
子女:
曹阐曹琮曹范[曹据子]
兄弟:
曹植曹彰曹昂曹冲曹熊曹丕曹宇曹华曹节[献穆皇后]曹衮曹林曹茂安阳公主曹彪曹干曹徽曹矩曹均曹峻曹铄曹玹曹乘曹棘曹京曹上曹整金乡公主曹宪
司马师:“彭城王据,太祖之子,以贤,则仁圣明允;以年,则皇室之长。天位至重,不得其才,不足以宁济六合。[2]
彭城王据,建安十六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徙封宛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章陵王,其年徙封义阳。文帝以南方下湿,又以环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封济阴。五年,诏曰:"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据改封定陶县。太和六年,改封诸王,皆以郡为国,据复封彭城。景初元年,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魏书载玺书曰:"制诏彭城王:有司奏,王遣司马董和,赍珠玉来到京师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逾侈非度,慢令违制,绳王以法。朕用怃然,不宁于心。王以懿亲之重,处藩辅之位,典籍日陈於前,勤诵不辍於侧。加雅素奉修,恭肃敬慎,务在蹈道,孜孜不衰,岂忘率意正身,考终厥行哉?若然小疵,或谬于细人,忽不觉悟,以斯为失耳。书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古人垂诰,乃至於此,故君子思心无斯须远道焉。常虑所以累德者而去之,则德明矣;开心所以为塞者而通之,则心夷矣;慎行所以为尤者而修之,则行全矣:三者,王之所能备也。今诏有司宥王,削县二千户,以彰八柄与夺之法。昔羲、文作易,著休复之语,仲尼论行,既过能改。王其改行,茂昭斯义,率意无怠。"】三年,复所削户邑。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户。